[实用新型]视力保护桌无效
申请号: | 96235948.3 | 申请日: | 1996-06-06 |
公开(公告)号: | CN2264526Y | 公开(公告)日: | 1997-10-15 |
发明(设计)人: | 赵新俗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新俗 |
主分类号: | A47B41/00 | 分类号: | A47B41/00 |
代理公司: | 西安交通大学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贾玉健 |
地址: | 710061 陕西省***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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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视力 保护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桌子,特别涉及一种强迫儿童保持正确学习姿势的桌子。
现有供儿童学习的只是一张桌子。儿童读书、写字时,由于不能自觉保持正确的学习姿势,常常上半身全爬在桌面上,眼睛离桌面的距离很近,这样,时间久了,儿童的视力和脊椎都会受到影响。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提出一种强迫儿童保持正确学习姿势的桌子,从而有利于保护儿童视力和脊椎,具有结构简单、实用、方便的特点。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原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原理和工作原理作详细的说明。
参见图1,本实用新型包括桌脚及由其支撑的桌面1,桌面1的一边通过铰链3配置一挡板2,所说的挡板2可以是一板块或框状块,必须高于桌面1。
参见图2,使用时,将挡板2扳至和桌面1垂直的位置,儿童学习时,坐在桌面1边上有挡板2的一边,挡板2正好抵住儿童的胸部,这样就可将儿童的身体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迫使儿童和桌面保持一定的距离,从而使儿童保持正确学习姿势,达到保护儿童视力和脊椎的作用。
由此可见,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特点:
儿童学习时,挡板抵住儿童的胸部。因此,就能将儿童视力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时间久了,儿童就能自觉保持正确学习姿势,既保护儿童的视力,又保护儿童的脊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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