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液化石油气自动供气箱无效
| 申请号: | 96230441.7 | 申请日: | 1996-08-09 |
| 公开(公告)号: | CN2278147Y | 公开(公告)日: | 1998-04-08 |
| 发明(设计)人: | 张宝良;顾宗礼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浦东新区燃气技术服务部 |
| 主分类号: | F17C1/00 | 分类号: | F17C1/00;F17C13/12 |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浦东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志良,史良才 |
| 地址: | 201200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液化 石油气 自动 供气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液化石油气自动供气箱,是液化石油气使用设施中的发明创造。
从能源的有效利用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分析,城市的燃料供应将以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为主,我国今后将大力发展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的供应,目前大城市、经济开发区和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居民使用煤气、液化石油气已经很普遍,据调查××地区居民用气率已达90%,其中城市煤气供应约二十万户,液化石油气用户约三十万户,这固然大大改善了居民的生活条件,减少了烟尘对环境的污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大量居民至今还处在“一家一个罐,气尽自己换”的供应和使用模式,众所周知,液化石油气是一种易燃易爆物品,液化气钢瓶属压力容器,按目前的使用方式,千家万户将气瓶放置于居室内,特别是当今城镇多层住宅大规模的兴建,农村住宅也在向城市化趋势发展,先进的能源与落后的使用已对大量用户的家庭安全、地区的消防安全都带来潜在的危险,根据资料介绍,先进国家的城市消防规定,每100平方米公共建筑或居住面积,可燃气体的存量不得超过0.12立方米,严禁把压力容器放置于居室内,居民使用液化石油气的“一家一个罐”的状况极需改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液化石油气自动供气箱,把千家万户放置于室内的液化气罐移到室外,相对集中,由自动供应箱将调压处理后的液化气以低低压(2.8kpa)形式,用低压管道进至每家每户的燃气设备,这样既解决了室内可燃气体的储存量和压力容器的存放问题,同时也解决了楼内居民调换液化气瓶之苦,液化气储存的相对集中,也有利于管理和提高安全技术措施,从而大大提高了液化石油气使用的安全系数。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来实现的,储气钢瓶里的可燃气体,由自然汽化产生的蒸气压0.1-1.6MPa,经自动切断阀送至自动切换调压器,经调压处理后进出2.8KPa的低压气,经总开关由输气管路送至输出接头,然后与用户的进气管路的输入口相连,送至燃气设备,为了将供气气源和压力容器移至室外,将上述气源钢瓶以及变压输气元件组装于一个柜形箱体内,为了用气安全,箱体内低压输气管路中设有压力自动记录仪,便于观察并自动记录低压供气情况,箱体内还安设了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喷淋灭火机,这样就构成了本实用新型,只要将自动供气箱的输出接头与用户进气管网路接口相接,这样就可保证连续供气,在一片住宅中自动供气箱在室外地面均匀排列分布。居民室内将气压1.6MPa的储气钢瓶移至室外,居室内只有2.8KPa低压气管,又增设安全装置,用气安全大为改观。
下面用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工作原理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附图3为柜形箱体外形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浦东新区燃气技术服务部,未经上海浦东新区燃气技术服务部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6230441.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