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高掌鞋无效
| 申请号: | 96211049.3 | 申请日: | 1996-05-07 |
| 公开(公告)号: | CN2275371Y | 公开(公告)日: | 1998-03-04 |
| 发明(设计)人: | 葛茗 | 申请(专利权)人: | 葛茗 |
| 主分类号: | A43B7/00 | 分类号: | A43B7/00;A43B13/14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150080 黑龙江省***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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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高掌鞋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改进的鞋,特别是能够在与已有的鞋交替穿用后,使使用者身体运动状态及时得到调整锻炼并从疲劳状态得以尽快恢复正常的鞋。
现有的鞋的鞋掌(鞋前部分)一般是与鞋跟(鞋后部分)高度相同,或鞋跟高度大于鞋掌部分高度,(后一种鞋在当今的数量大于前一种数量)。而后一种鞋对于长期使用者来说,经研究与实践证明,是具有一定的危害的。因为当人在穿着平跟鞋或赤足站立或行走时,人体重心属于一种自然状态,人体自身重量均匀分部在脚掌上,身体骨和各部分肌肉受的力即均衡且自然。而当在穿用高跟鞋,站立或行走时,情况则大不一样。由于鞋跟高度的增加,人体重心前移的变化,致使人体不自主地前倾而为了保持身体的平衡,高跟鞋穿着者的神经系统必须对骨受力的变化,各部分肌肉、肌腱的拉伸及收缩的改变,进行新的平衡调整。上述这些调整、变化改变均属一种不正常的状态改变。这种状态的改变经现代医学证明对人体是有害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它能方便及有效地使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缓解消除在穿着现有鞋类过程中所产生的疲劳,并矫正某些不正常的身体状态,亦能使身体某些部分得到锻炼的鞋。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它包括鞋帮、鞋底、鞋底前端脚掌部的高度大于后端脚跟部的高度。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能方便有效地使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缓解、消除在穿着现有鞋类过程中所产生的疲劳,矫正某些不正常的身体姿态,亦能使身体某些部分得到有益锻炼。
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下面结合附图举例对本实用新型做更详细的描述:它包括鞋帮1和鞋底2。鞋底前端脚掌部的高度大于后端脚跟部的高度。鞋底的脚掌与脚跟部之间连续过渡或间断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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