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路面限高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96201092.8 | 申请日: | 1996-01-15 |
| 公开(公告)号: | CN2292835Y | 公开(公告)日: | 1998-09-30 |
| 发明(设计)人: | 潘彪 | 申请(专利权)人: | 潘彪 |
| 主分类号: | E01F15/00 | 分类号: | E01F15/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51026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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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路面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设置在路面上限制过往车辆高度的装置。
车辆经常需经过大桥、隧道口、人行天桥等等类似建筑物。为防装货车辆超高通过撞坏上述建筑物,很多地区都在距上述建筑物不远处的路面设置了n字母形限高架。这些限高架均由槽钢横梁加角钢制成。结果导致这类肇事车辆与限高架一同撞坏。重则造成伤亡事故,轻则造成交通长时间严重堵塞。已就是说,这类设计是利用肇事车辆撞上限高架来引起肇事司机注意并急刹车。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种肇事车辆与限高装置两者无损的限高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该限高装置的横梁是根钢丝绳,钢丝绳一头固定在限高装置脚的上方,另一头跨过马路面与限高装置的另一脚上的静滑轮连接,钢丝绳经此静滑轮再与藏于此限高装置脚内的动滑轮相连,而该动滑轮上升或下降均可触碰到一个用于控制警报的限位开关。一但发生这类事故:车辆超高部分推动钢丝绳,钢丝绳带动动滑轮移动,动滑轮上升并撞上电气限位开关,开关所控制的“超高停”字形大指示灯在上述建筑物的显眼处上发出强光,并警笛大响,司机警觉后,将车辆退后,钢丝绳松弛,动滑轮下降将限位电气开关复位后,一切如常。
若钢丝绳横跨路面至限高装置另一脚固定时,也可先与一弹簧连接,再与限高装置脚连接。这样可使钢丝绳与车辆碰撞时有一个缓冲作用,使两者均不易擦伤。
所述装置中的钢丝绳也可换成锁链,其使用原理与钢丝绳相同。
本实用新型由于自身及肇事车辆两者均不损坏,有效地防止了这类交通事故及事故所带来的堵塞道路、维修等等后果。
实用新型的具体结构由以下实施例及附图给出。
图1是本实用新型装置其中的带滑轮的限高装置脚的原理图。
下面结合图1说明依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装置的细节及工作情况。
该装置脚包括钢架(1),钢架(1)顶上的静滑轮(2),钢丝绳(3),动滑轮(4),与动滑轮(4)相连、使钢丝绳(3)拉紧的重物(5),重物(5)上设置有挡板(6),控制用限位电气开关(7),(8)处表示钢丝绳的横切面处,该钢丝绳从(8)处跨过路面到达限高装置的另一脚处固定,形成限高装置的横梁。限高装置的脚安装在路面(9)上。
当超高车辆沿箭头(10)方向运动时,所超高部分碰到钢丝绳(3)横跨马路面的一段,钢丝绳(3)被超高部分牵动,钢丝绳(3)带动动滑轮(4)向上移动,动滑轮(4)上的挡板(6)将限位电气开关(7)合上,从而使安装于显眼处的警灯、警笛或其它有警报作用的电气设备动作。
当超高车辆退后后,钢丝绳(3)松弛,重物(5)及动滑轮(4)自重使动滑轮(4)下移,带动挡板(6)向下移动将限位电气开关(7)断开,从而使电气设备断电,一切如常。
动滑轮(4)也可换成动滑轮组。这样从该装置脚内释放出的钢丝绳更加长,适合车速高处使用。
当然,也可两边限高装置脚内都设置相同的装置,这样从该装置脚内释放出的钢丝绳更加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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