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除草组合物和控制杂草的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96199515.7 | 申请日: | 1996-12-23 |
| 公开(公告)号: | CN1207018A | 公开(公告)日: | 1999-02-03 |
| 发明(设计)人: | W·路伊格 | 申请(专利权)人: | 诺瓦提斯公司 |
| 主分类号: | A01N43/90 | 分类号: | A01N43/90;//;5720)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金辉 |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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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除草 组合 控制 杂草 方法 | ||
1.一种除草组合物,它以混合物形式包含式I化合物和式II化合物和/或式III化合物
或式II和/或III化合物的农业上可接受的盐。
2.根据权利要求1的除草组合物,包含式I化合物和式II或III化合物。
3.根据权利要求1的除草组合物,其中式I化合物与式II和/或III化合物的重量比为1∶100至1∶0.001。
4.一种在栽培植物中控制不希望有的植物生长的方法,包括用除草有效量的权利要求1所要求的组合物处理所述植物或其生长场所。
5.根据权利要求4的方法,其中载培植物是禾谷类,油菜,糖用甜菜,糖用甘蔗,人造林,水稻,棉花,玉米或大豆。
6.根据权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栽培植物为玉米或大豆。
7.根据权利要求4的方法,包括用所要求保护的组合物以对应于0.25-2.5kg总活性成分/ha的施用量处理栽培植物。
8.根据权利要求4的方法,用于在玉米和大豆作物中出苗后控制不希望有的植物生长。
9.有效量的根据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在禾谷类、油菜、糖用甜菜、糖用甘蔗、人造林、水稻、棉花、玉米和大豆作物中选择性控制杂草的用途。
10.根据权利要求9的有效量组合物在玉米和大豆作物中选择性地出苗后控制杂草的用途。
11.在对式II和/或III化合物具有耐受性的栽培植物中控制不希望有的植物生长的方法,包括用除草有效量的权利要求1所要求的组合物处理所述植物或其生长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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