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粘合木质纤维素材料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6193206.6 | 申请日: | 1996-03-05 |
公开(公告)号: | CN1181099A | 公开(公告)日: | 1998-05-06 |
发明(设计)人: | C·法诺炮罗斯;J·M·V·范登艾克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帝国化学工业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L97/02 | 分类号: | C08L97/0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邰红,谭明胜 |
地址: | 英国英***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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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粘合 木质 纤维素 材料 方法 | ||
1.粘合木质纤维素材料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将木质纤维素材料与一种有机聚异氰酸酯组合物接触,
b)然后使该材料粘合,
其特征在于该木质纤维素材料在与该有机聚异氰酸酯组合物接触的同时或者独立地,亦与木质素溶剂接触。
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木质素溶剂为环脲。
3.权利要求2的方法,其中木质素溶剂是N,N′-二甲基乙撑脲或N,N′-二甲基丙邻撑脲。
4.权利要求1、2或3的方法,其中木质素溶剂的用量为聚异氰酸酯重量的0.1~6%。
5.权利要求4的方法,其中木质素溶剂的用量为聚异氰酸酯重量的0.5~2%。
6.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该木质纤维素材料也和聚异氰酸酯组合物和/或木质素溶剂接触的同时或单独地与木质素或木质素类似物接触。
7.权利要求6的方法,其中木质素为有机可溶的木质素或碱性木质素。
8.权利要求6或7的方法,其中木质素或木质素类似物的用量为聚异氰酸酯重量的1~5%。
9.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有机聚异氰酸酯为芳香族聚异氰酸酯。
10.权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有机聚异氰酸酯是甲撑桥联多苯基聚异氰酸酯。
11.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步骤b)包括木质纤维素材料、聚异氰酸酯组合物、木质素溶剂和任选的木质素或木质素类似物的混合热压过程。
12.聚异氰酸酯组合物,它包含N,N′-二甲基乙撑脲或N,N′-二甲基丙邻撑脲。
13.根据权利要求12的聚异氰酸酯组合物,其中N,N′-二甲基乙撑脲或N,N′-二甲基丙邻撑脲的用量为0.1~6wt%。
14.根据权利要求13的聚异氰酸酯组合物,其中N,N′-二甲基乙撑脲或N,N′-二甲基丙邻撑脲的用量为0.5~2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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