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杀真菌剂和杀虫剂混合组合物无效
| 申请号: | 96106644.X | 申请日: | 1991-10-1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62414C | 公开(公告)日: | 2001-02-28 |
| 发明(设计)人: | 仓桥良雄;坪井真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拜耳农药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A01N53/12 | 分类号: | A01N53/12;A01N43/88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其灏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真菌 杀虫剂 混合 组合 | ||
本发明涉及具有杀真菌活性的已知甲酰胺类或其已知的光学异构体与具有杀虫活性的巳知化合物的新的杀真菌和杀虫增效活性物质组合物。
已公开了一些具有杀真菌活性的甲酰胺类(参见日本专利公开特许公报No.15867/1986、201855/1987和11550/1990)。
在水稻的栽培中,近年来已广泛采用插秧机进行机械插秧;而在防治稻田害虫和作物病害的同时,非常需要对苗箱施用杀虫剂以同时防治害虫和作物病害,并节省施用农药的劳力。
为了生物安全和环境保护,不仅非常需要大大减小杀虫剂的用量,而且还要求大大减少它们的施用次数,这种状况进一步要求对尽量减少用药量的问题进行广泛的研究。
具体地讲,在水稻的栽培中,针对需要防治的重要害虫(例如属于鞘翅目的稻象属昆虫等、属于半翅目的蜡蝉和叶蝉)和需要防治的重要病害例如稻瘟病,非常需要同时防治害虫和真菌、节省防治操作的劳力并大大提高生物安全性。
现已发现,由式(Ⅰ)表示的甲酰胺类或其光学异构体与至少一种具有杀虫活性的已知化合物的新的活性物质组合物,具有特别高的杀真菌和杀虫活性。其中Z代表卤原子;
R1代表C1-4烷基;
R2代表氢原子、甲基或乙基;
R3代表氢原子或甲基;所述具有杀虫活性的化合物选自:S,S′-(2-二甲氨基三亚甲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酯)、N,N-二甲基1,2,3-三噻烷-5-基胺、2-叔丁基亚氨基-3-异丙基-5-苯基-1,3,5-thiaziazinane-4-酮、2-(4-乙氧基苯基)-2-甲基丙基3-苯氧基苄基醚和(RS)-α-氰基-3-苯氧基苄基(RS)-2,2-二氯-1-(4-乙氧基苯基)环丙烷羧酸酯。
与分别使用由上述式(Ⅰ)表示的上述具有杀真菌活性的甲酰胺类或其光学异构体和上述具有杀虫活性的已知化合物防治害虫和作物病害相反,本发明的杀虫和杀真菌活性物质组合物出人意料地不仅能同时防治害虫和作物病害,而且由于两种活性组分的混合物具有协同和增效作用,所以使用很低的剂量就能达到显著的杀虫和杀真菌效果,这种效果由仅仅分别使用两种活性化合物所产生的技术效果是预想不到的。
此外,本发明的杀虫和杀真菌活性物质组合物还可同时具有稳定和优异的作用和效果,不仅可防治水稻栽培中出现的主要害虫,如属于半翅目的蜡蝉和叶蝉、属于鞘翅目的稻根象和属于鳞翅目的稻纵卷叶螟(即使它们对已知的杀虫剂如有机磷化合物和氨基甲酸酯类有抗性),而且可防治公认是最有害的稻瘟病。
根据本发明,所述活性物质组合物中的一种物质通常用上述式(Ⅰ)定义。
式(Ⅰ)中,优选的是,
Z代表氯原子,
R1代表甲基、乙基、正丙基或异丙基,
R2代表氢原子或甲基,
R3代表氢原子或甲基。
作为式(Ⅰ)化合物的具体实例,可以举出:N-〔1-(4-溴苯基)乙基〕-2,2-二氯-1,3,3-三甲基环丙烷甲酰胺、N-〔1-(4-氯苯基)乙基〕-2,2-二氯-1,3,3-三甲基环丙烷甲酰胺、N-〔1-(4-氯苯基)乙基〕-2,2-二氯-1-乙基-3-甲基环丙烷甲酰胺、N-〔1-(4-氯苯基)乙基〕-2,2-二氯-1-异丙基环丙烷甲酰胺、N-(R)-〔1-(4-氯苯基)乙基〕-2,2-二氯-1-乙基-3t-甲基-1r-环丙烷甲酰胺的非对映体混合物、N-(R)-〔1-(4-氯苯基)乙基〕-2,2-二氯-1-异丙基环丙烷甲酰胺的非对映体混合物、N-(R)-〔1-(4-氯苯基)乙基〕-(1S)-2,2-二氯-1-乙基-3t-甲基-1r-环丙烷甲酰胺、N-(R)-〔1-(4-氯苯基)乙基〕-(1S)-2,2-二氯-1-异丙基环丙烷甲酰胺。
上述化合物已由上面提到的文献即日本公开特许公报15867/1986、201855/1987和11550/1990所公开。
本发明的杀虫和杀真菌活性物质组合物中所用的具有杀虫活性的已知化合物是由“Pesticide Manual”1987年第8版(British Crop Protection Council出版)和NoyakuBinran(杀虫剂手册,1988年版)所公开的那些化合物。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日本拜耳农药株式会社,未经日本拜耳农药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6106644.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治疗儿童厌食的纯中药制剂
- 下一篇:全拼形导码计算机汉字输入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