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制备聚合物颗粒的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96102798.3 | 申请日: | 1996-03-25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7532A | 公开(公告)日: | 1996-12-11 |
| 发明(设计)人: | 神馆隆史;细川泰德;花田洋子 | 申请(专利权)人: | 花王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C08F2/32 | 分类号: | C08F2/32 |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程伟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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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制备 聚合物 颗粒 方法 | ||
1、一种制备聚合物颗粒的方法,包括,在包括对聚合反应呈惰性的疏水有机溶剂和水溶性可聚合单体的水溶液的系统中聚合水溶性可聚合单体,使用式(I)表示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作为分散剂:
其中,R1指具有5-29个碳原子的直链或支链烷基,链烯基或2-羟基烷基基团;M1和M2,可以相同或不同,分别代表碱金属离子,铵离子或氢原子;n代表1或2。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式(I)中的R1是有11-23个碳原子的烷基基团。
3、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式(I)中的n是2。
4、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分散剂的用量为,每100重量份水溶性可聚合单体中,0.01-10重量份。
5、根据权利要求4的方法,其中分散剂的用量为,每100重量份水溶性可聚合单体中,0.05-1重量份。
6、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的水溶性可聚合单体是烯属不饱和羧酸或其碱式盐。
7、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的聚合反应是在共有式(II)表面活性剂为分散剂的情况下进行:
R2O(A)mSO3M3 (II)
其中,R2代表有6-22个碳原子的直链或支链烷基或链烯基基团,或总共有12-28个碳原子的芳基基团;A代表有2或3个碳原子的直链或支链亚烷基或氧化烯基基团;M3代表碱金属离子,铵离子或氢原子;m一般代表一个0-22的数。
8、根据权利要求7的方法,其中式(II)表面活性剂的用量为,每100重量份水溶性可聚合单体中,0.01-10重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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