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带烛台照明烛无效
申请号: | 95241851.7 | 申请日: | 1995-07-12 |
公开(公告)号: | CN2265477Y | 公开(公告)日: | 1997-10-22 |
发明(设计)人: | 李鸣皋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鸣皋 |
主分类号: | F21V35/00 | 分类号: | F21V35/00 |
代理公司: | 四川省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郭肖凌 |
地址: | 610036 ***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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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烛台 照明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自带烛台的照明蜡烛。
现在市场上销售的蜡烛是在蜡柱中心包裹一根烛芯,点燃后,先将蜡烛熔化,滴在桌面上将蜡烛粘于桌面固定。不用时,拔去蜡烛,还需花功夫把桌面的蜡痕抠去。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要设计一种方便人们使用的自带烛台的照明烛,只需将该蜡烛放在桌上,烛台的自重即可将蜡烛稳稳地支撑在桌面上而无需熔化蜡烛。
本实用新型结构特点是在普通照明烛的底部配置一烛台,烛台上有一烛孔,其内径与照明烛底部外径相适应。烛台采用粘土、石膏、水泥等比重大且价廉的阻燃材料制作而成,将照明烛底部插在烛台的烛孔中即成为自带烛台的照明烛,蜡烛燃尽后,再将一支新的蜡烛插入即成为一支新的自带烛台的照明烛。由于制作烛台的材料选用粘土、石膏、水泥一类比重较大的廉价材料制作,使烛台不仅重量,支撑蜡烛平稳,阻燃且造价很低,不超过蜡烛成本的10%,甚至可低至几厘钱。用后弃之也不感到可惜。将其与普通照明烛配套使用,给人们带来了方便,同时,还可避免由于蜡烛滴粘不牢而造成的火灾。
本实用新型还可在单孔烛台的基础上发展为多孔烛台,烛台的造型也可根据需要而任意扩展,使本自带烛台的照明烛由一台一烛演变为一台多烛。
下面结合附图给出实施例:
图1 自带烛台的照明烛
图2 烛台立体图
图3 一台多烛孔示意图
自带烛台照明烛由照明烛(1)和烛台(2)构成,烛台为中空园台,其上的烛孔(3)直径与蜡烛(1)底部直径紧配合。
图3所示为一台多烛的情景。烛台可由两个以上烛台合并而成,或在一个烛台上多设置几个烛孔,烛孔可以是等多边形,总之,其内径应与照明烛底部外径紧配合。烛台选用石膏园形制作,既重又稳,且成本仅为数厘钱,用后弃之不可惜,也可反复多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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