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芯纱及其生产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95197596.X | 申请日: | 1995-01-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175290A | 公开(公告)日: | 1998-03-04 | 
| 发明(设计)人: | C·W·普罗克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C·W·普罗克特 | 
| 主分类号: | D02G3/36 | 分类号: | D02G3/36;D02G3/02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任宗华 | 
| 地址: | 美国北***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包芯纱 及其 生产 方法 | ||
1.一种包芯纱,包括:
由拉伸的丝条形成的短纤维组分;
通过向开始时有卷曲的长丝纱施加张力以致暂时性地基本上除去所述卷曲而形成的长丝纱组分,
其中在向所述长丝纱施加所述张力的同时,混纺所述短纤维组分和所述预拉伸的长丝纱组分。
2.权利要求1的包芯纱,其中所述张力在混纺所述组分后释放,以自动恢复所述卷曲。
3.权利要求1的包芯纱,其中所述纺丝是喷气纺丝。
4.权利要求1的包芯纱,其中所述短纤维由拉伸的丝条形成。
5.权利要求1的包芯纱,其中所述包芯纱和所述长丝纱以相反的加捻纺丝。
6.权利要求1的包芯纱,其中所述短纤维基本上包覆所述长丝纱组分。
7.权利要求1的包芯纱,其中所述短纤维是棉。
8.权利要求1的包芯纱,其中所述长丝纱是拉伸变形的复丝。
9.权利要求1的包芯纱,其中所述长丝纱与所述短纤维的比例在约40/60和60/40之间。
10.权利要求1的包芯纱,其中所述长丝纱在约70和150旦之间。
11.权利要求1的包芯纱,其中所述长丝纱的预拉伸在约1和2克/旦之间。
12.权利要求11的包芯纱,其中所述长丝纱的预拉伸为约1克/旦。
13.权利要求1的包芯纱,其中所述长丝纱未定形。
14.一种包芯纱,包括:
复丝的芯,所述复丝在松驰态有卷曲和第一预定厚度;和
基本上包覆所述芯的皮层短纤维,所述皮层限定所述芯至小于所述第一厚度的第二厚度。
15.权利要求14的包芯纱,其中所述第二厚度小于所述第一厚度。
16.一种包芯纱,包括:短纤维包覆股和多丝芯组分,所述纤维包覆股圆周形地缠绕在所述芯组分周围并基本上包覆所述芯组分,所述芯的所述多丝向外膨胀至与所述环绕的纤维包覆股锁紧咬合。
17.权利要求16的包芯纱,其中所述多丝芯是这种结构的,以致在其收缩状态下,其外径显著小于在其所述膨胀锁紧状态下的外径。
18.权利要求16的包芯纱,其中当所述纤维包覆股缠绕在芯周围时,所述多丝芯处于所述收缩状态,且在所述纤维包覆股已缠绕在芯周围之后,使所述多丝芯膨胀至其所述膨胀锁紧状态。
19.一种包芯纱,包括:
由比马棉制的短纤维,所述短纤维组分由拉伸的丝条形成;
由未定形的、变形的聚酯制的长丝纱,所述长丝纱组分通过向开始时有卷曲的长丝纱施加张力以致暂时性地基本上除去所述卷曲而形成,所述长丝纱在松驰态有第一预定厚度,
其中在向所述长丝纱施加所述张力而将所述长丝纱拉伸至小于所述第一厚度的第二厚度的同时,混纺所述短纤维组分和所述预拉伸的长丝纱组分,所述短纤维基本上包覆所述长丝纱组分并限定所述长丝纱组分至所述第二厚度,所述长丝纱是拉伸变形的复丝。
20.权利要求19的包芯纱,其中所述长丝纱与所述短纤维的比例在30/70和70/30之间。
21.权利要求19的包芯纱,其中所述长丝纱在70和150旦之间。
22.权利要求19的包芯纱,其中所述长丝纱的预拉伸在1和2克/旦之间。
23.权利要求22的包芯纱,其中所述长丝纱的预拉伸为1克/旦。
24.权利要求19的包芯纱,其中所述预拉伸的强度足以将所述长丝纱拉伸20-25%。
25.一种包芯纱,包括:
由未定形的、变形聚酯制的复丝芯,所述复丝在松驰态有卷曲和第一预定厚度;和
基本上包覆所述芯的比马棉制短纤维皮,所述皮限定所述芯至小于所述第一厚度的第二厚度。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C·W·普罗克特,未经C·W·普罗克特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5197596.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水力转换装置
- 下一篇:一种主治近视眼的中药制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