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内部投资组合的资产选择分配系统无效
申请号: | 95197556.0 | 申请日: | 1995-12-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75313A | 公开(公告)日: | 1998-03-04 |
发明(设计)人: | 帕特里克·苏斯持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因多苏伊士卢森堡银行 |
主分类号: | G06F17/60 | 分类号: | G06F17/6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亮 |
地址: | 卢***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内部 投资 组合 资产 选择 分配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在不同的内部投资组合之间对资产的选择分配和转移的系统,这些投资组合属于一个或多个法人或非法人的实体,这些实体可以持有、拥有或者获取资产,它们可以自己独立经营和/或被管理。本发明的目的尤其是提供一种数据处理系统和能以通用全局的交互形式对代表有关资产的信息项进行选择分配的方法。
背景技术
本发明将用于例如对诸如投资基金、属于共同投资结构的一部分或者一类股票/单位、私人持有的普通银行帐户、退休养老基金、拥有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实业或商业企业的股份持有的闲置部件或设备等共有的投资结构进行集中管理。
下面通过举例解释和描述本发明和数据处理系统所涉及的问题,在这一例子中,它们被应用于管理共同投资结构。
由于效率和成本的原因,所有公司和投资发起人都渴望集中对它的共同投资结构(CIS)进行管理和经营。国际惯例和协议促进了市场全球化,这实际上使得发起人要寻找能适应所有市场和国家的理想产品。不幸的是,实际上,一区域的拓展商常常被迫使一产品适用于不同的市场或消费者或销售网络。首先和最重要的目的是满足市场。需要尽可能满足消费者的期望和要求,还要防止税收不利的影响。总之,问题是投资发起人不得不建立大量不同的实体、媒体和机构。
这意味着投资发起人正面临着进行两难的困境。一方面,上述考虑的效率和成本鼓励他们采用单一结构,也就是说,它们可以被称为向心市场力,即本质上具有集中效果的力。另一方面,市场受到实际上起分散作用的离心力的影响,这一离心力主要是商业目的结果,作用与向心力相反。正是离心力鼓励投资者创建多种结构。
为了解决这一困境,调和这些相反的力,发起人需要能够对应向心力作用下创建的所有实业进行全局化的管理和经营。
已知的全局化的方法的依据是以一种形式或另一种形式合法地合伙经营它们的资产,使它们处于全局经营和管理之下。通过创建共同的投资组合总是能使这种合伙经营成为可能。
发明内容
本发明采用了一种不同的途径,提供在不同的内部投资组合之间对分配资产的全局数据处理系统,这些投资组合属于一个或多个法人或非法人的实体,这些实体可以持有、拥有或者获取资产,它们自已可以独立经营和/或被管理。该数据处理系统会在权利要求书中被定义。
根据本发明的数据处理系统的依据是称为“克隆”(cloning)的原理。这一术语是从生物学领域衍生而来的。相同的孪生子是自然克隆的结果。他们具有相同的母体和相同的外表。但实际上,孪生子中的每一个都具有各自独特的个性,并将选择他/或她自已的生活道路。把这应用于属于一个或者多个如上所述的实体内部投资组合,在最成功的结构中,使它可以创建相同的一对投资组合或实体。
在这种结构中,克隆内部投资组合并不通过任何合同来相互连接,但他们都与相同的一方达成合同。特别是,它们具有相同的受托人和相同的管理部门,这就是克隆的基本特征。从法律的观点来看,已经克隆的所有内部投资组合总是完全独立的。
克隆实体至少包含两个内部投资组合:克隆投资组合(CP)和具体投资组合(SP)。克隆投资组合通过相同的经营把全局经营和管理的资产与一个或多个克隆投资组合的资产组合。与投资组合相对,克隆实体的具体投资组合选择资产,单独经营和管理,并不受任何统一管理。
另一方面,克隆实体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内部克隆投资组合。仅包含一个克隆投资组合的克隆实体称为单投资组合,而包含一个以上克隆投资组合的克隆实体称为多投资组合。因此克隆多投资组合是具有都被分成大量不同的内部克隆投资组合的资产的可克隆实体,每一个内部投资组合由独立资产经营者与一个或多个属于另一克隆实体的内部克隆投资组合一起进行全局经营和管理。
经营者可以是一个人、一个组织或是一个实体。其采用其任务是经营和/或管理特定克隆实体的具体投资组合(SP)(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术语具体经营者)或者一组具有公用识别号的克隆投资组合(CP),这反映在合并所述克隆投资组合的位置的信息结构上(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全局资产经营者这一法律术语)。
因此与已知的全局化方法不同,克隆不需要在克隆实体(独立并全面控制资产)之间有法定的联系或者创建任何类型的共同的外部投资组合(法人单位)。这可以全面并永久分离资产。这种特定实体资产的永久分离的结果是具有较高的财政独立性和全面的法定独立性。
这种可克隆实体的结构需要一种信息处理系统,它被设计成在全局基础上确定和控制各种内部克隆投资组合的资产的分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因多苏伊士卢森堡银行,未经因多苏伊士卢森堡银行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5197556.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亚硫酸盐蒸煮液
- 下一篇:海藻保健清酒及其制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