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彩色液晶显示投影系统无效
| 申请号: | 95191485.5 | 申请日: | 1995-09-29 | 
| 公开(公告)号: | CN1140527A | 公开(公告)日: | 1997-01-15 | 
| 发明(设计)人: | J·A·克拉克;A·卡米凯尔;M·V·C·施特卢默 | 申请(专利权)人: | 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9/31 | 分类号: | H04N9/31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程天正,张志醒 |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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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彩色 液晶显示 投影 系统 | ||
1.一种彩色液晶显示投影系统,它包括:一块带有平面阵列显示单元用于光的调制以产生显示输出的液晶板;一块用于收集来自该液晶板的显示输出并将其投影在显示屏上的投影透镜;用于将三种不同颜色的照明光束射向该液晶板以使其由互不相同的方向入射在液晶板上的照明装置,其中液晶板在其输入一侧配备有形成阵列的微透镜单元,通过它将三种不同颜色的输入光射在阵列中对应组的显示单元上;其中该阵列的每个微透镜单元与三个一组毗连的显示单元相关联,而且一种颜色的输入光通过此微透镜单元射向其关联组的一个显示单元,其余两种颜色的输入光则分别以不同的角度通过此微透镜单元射向该关联组的其余两个显示单元,其特征在于:
该液晶板包括与该微透镜单元阵列隔开配置的光学偏转单元阵列,靠近于显示单元的平面,此偏转单元至少能使来自每一微透镜单元的三种颜色光中的两种光的方向偏转,以在液晶板的输出一侧,将来自关联组显示单元的三种颜色光各自的方向,引向一共同的方向。
2.根据权利要求1的彩色液晶显示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此偏转单元阵列被配置在显示单元阵列和微透镜单元阵列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彩色液晶显示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偏转单元阵列被配置成使来自每一微透镜单元的三种颜色光中至少两种光的方向偏转,以使液晶板输出一侧三种颜色光的方向基本上相互平行。
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的彩色液晶显示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每组显示单元包括排成一排的三个相邻的显示单元;而且,分别同一组显示单元中中央显示单元两侧的显示单元相关联的两种颜色的光,被偏转单元阵列偏转,以使其沿着各自的轴线,基本上平行于与中央显示单元关联颜色光的方向轴定向。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权利要求的彩色液晶显示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每组显示单元包括按三角形构形配置的三个相邻的显示单元,而且来自每一微透镜单元的三种颜色光,各自被偏转单元阵列偏转,以使其沿着基本上平行的轴线定向。
6.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的彩色液晶显示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偏转单元阵列包括第二个微透镜单元阵列,其中每一微透镜单元均与开始提到的微透镜单元阵列中相应的微透镜单元对应和对准,并且覆盖与开始提到的阵列中微透镜元件相关联的三个一组的显示单元。
7.根据权利要求6的彩色液晶显示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二个阵列中每一微透镜单元的焦距,基本上等于第二阵列和开始提到的微透镜单元阵列之间的光程。
8.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权利要求的彩色液晶显示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光学单元阵列包括形成阵列的微棱镜单元。
9.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的彩色液晶显示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偏转单元阵列被结合在液晶板的玻璃基片中。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权利要求的彩色液晶显示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偏转单元阵列设置在液晶板玻璃基片的内表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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