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防止灯泡钨丝刺眼和不影响反光体照射的需定位折射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95115184.3 | 申请日: | 1995-09-18 | 
| 公开(公告)号: | CN1146067A | 公开(公告)日: | 1997-03-26 | 
| 发明(设计)人: | 李恩隆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恩隆 | 
| 主分类号: | H01K1/32 | 分类号: | H01K1/32;F21V17/04 | 
| 代理公司: | 贵州航空工业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吕景新 | 
| 地址: | 553001 ***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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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防止 灯泡 钨丝 刺眼 影响 反光 照射 定位 折射 装置 | ||
1、一种防止灯泡钨丝刺眼和不影响反光体照射的需定位折射装置,由灯泡和钨丝或反光灯碗构成,其特征在于在灯泡内的钨丝前或钨丝外,或者灯泡外对应钨丝的玻壳上或玻壳外设置一可定向、可定位安装在需要的部位耐高温的金属折射、反射遮光板或非金属的有色透明体,可以是带色或不带色的透明体、透视镜、银镜、放大镜、不规则的圆柱体或粘结支架,在需遮刺眼部位的灯的钨丝前或灯泡外对应钨丝的玻壳上或玻壳外,可分别设置带反光体或有色透明的锐角形、多边形、圆弧形、平面形遮光体,在玻壳上需遮刺眼的部位喷涂有带色耐高温涂料或经吹砂。
2、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防止灯泡钨丝刺眼和不影响反光体照射的需定位折射装置,其特征在于设置上述遮光体要定位、定向、定大小和收光折射,在所需的路、航线上和室内外,尽量不影响反光灯碗的正常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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