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水溶性膦衍生物无效
| 申请号: | 95101923.6 | 申请日: | 1995-02-1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9906C | 公开(公告)日: | 2000-12-27 |
| 发明(设计)人: | M·拉朗德;R·史密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弗·哈夫曼-拉罗切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7F9/50 | 分类号: | C07F9/50;C07F15/00;B01J27/185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唐伟杰 |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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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水溶性 衍生物 | ||
1.具有下式的水溶性外消旋或光学活性的化合物和其中,R1,R2,R3和R4相互独立且为C1-C4烷基或C1-C4烷氧基;
m和n为0,1或2;
X为H、碱金属、等效的碱土金属或铵离子;
前提是R3和R4不在3或3′位。
2.权利要求1所述式I化合物,其中n和n为0。
3.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式I化合物,其中R1和R2相同且为甲基或甲氧基。
4.权利要求1所述的式I化合物,其中R1和R2为甲氧基。
5.权利要求1的化合物,其为(R,S)-,(R)或(S)-6,6′-二甲氧基-二苯基-2,2′-双(4,4′-膦二基二苯磺酸)Na盐1∶4。
6.权利要求1所述式I或II化合物与VIII族金属组成的络合物。
7.权利要求6所述络合物,其中VIII族金属为钌、铑、钯、铱。
8.权利要求1-5所述任一所述I和II化合物与钌或铑组成的络合物。
9.权利要求1所述式I和II化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将下式外消旋或光学活性化合物或其中R1、R2、R3、R4、m和n如权利要求1所述,
与至少4当量的下式化合物在格氏条件下反应
其中X1为溴或碘,R5为保护基团,随后还原和去保护得到双膦氧化物。
10.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保护基团R5为1-吲哚基或吡咯基。
11.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保护基团R5为1-吲哚基。
12.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溶性外消旋或光活性式I或II化合物通过与VIII族金属结合成络合物以作为不对称催化反应的催化剂的应用。
13.权利要求1-5所述水溶性光活性式I化合物通过与钌、铑或铱结合成络合物用作为α,β-不饱合醇的不对称氢化的催化剂。
14.权利要求1-5所述水溶性光活性式I化合物通过与钌、铑或铱结合成络合物用作β-酮酸及其盐或酯的不对称氢化的催化剂。
15.权利要求1-5所述水溶性光活性式I化合物通过与钌、铑或铱结合成络合物用作为α,β-不饱合酸及其盐的不对称氢化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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