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爆竹型炸鼠弹无效
| 申请号: | 94220116.7 | 申请日: | 1994-08-29 |
| 公开(公告)号: | CN2198596Y | 公开(公告)日: | 1995-05-24 |
| 发明(设计)人: | 练中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练中文 |
| 主分类号: | F42B4/04 | 分类号: | F42B4/04;A01M27/00 |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郭晓桂 |
| 地址: | 514557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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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爆竹 型炸鼠弹 | ||
本实用新型涉及灭鼠器具,特别是一种爆竹式的灭鼠器具。
传统的灭鼠方法以毒饵为主,在农村被毒死的鼠常被猫头鹰等动物误食,而误伤鼠类天敌。使用鼠笼、鼠夹等多次使用的器具灭鼠,由于使用一次后留有死鼠的气味,其它老鼠不再上当,而效果欠佳。
本实用新型之目的是给出一种一次性使用的爆竹型灭鼠弹,以避免毒饵殃及鼠类天敌,或器具的重复使用而导致效果欠佳。
所述的爆竹型灭鼠弹,包括常规爆竹具有的纸筒和火药,纸筒外包有诱饵,两条导线插入纸筒内且两导线之间有发热电阻丝相连,两条导线分别连接电池夹的两极,其中一条导线通过一个拉扯导线可使其电路接通的开关。
使用所述的爆竹型灭鼠弹,将弹体置于鼠类出没处,将开关固定在地面或其它地方,当田鼠叼咬弹体时,其拉扯力触通开关的电路,而使灭鼠弹在田鼠口内爆炸,由于其在鼠口内爆炸很容易对鼠造成致命伤害,因而对灭鼠弹的爆炸威力要求很小。被炸死的鼠,其天敌吞食也不会二次中毒。灭鼠弹一次性使用,不会产生类似鼠夹等器具反复使用效果欠佳的问题。
图1,弹体剖视图;
图2,开关剖视图;
图3,开关剖视图。
弹体的纸筒4内装有火药5,纸筒4外包诱饵3,两条导线1插入弹体中且两导线之间有发热丝2相连,两条导线1分别连接电池夹的两极,其中一条导线通过开关6,开关6有一个壳体7可固定在地面,壁上的定触点9与电池夹相连,另一个动触点8与插入纸筒4内的一条导线1端相连,触点8依重力下垂时,与触点9分离,当拉扯导线,两触点8、9接触,接通电源时,可引爆弹体。
实施例二、
开关6、壳体7内一端固定定触点9,壳体内另一端固定小拉簧为动触点8,导线与小拉簧相连,其余与实施例一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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