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减速机构内的无动力刹车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94217347.3 | 申请日: | 1994-07-21 |
| 公开(公告)号: | CN2196706Y | 公开(公告)日: | 1995-05-10 |
| 发明(设计)人: | 钟宗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钟宗勇 |
| 主分类号: | F16D63/00 | 分类号: | F16D63/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民华 |
| 地址: | 台湾省台中县后***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减速 机构 动力 刹车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减速机构,尤其涉及一种减速机构刹车装置。
目前一般常见的减速机构所配设的刹车装置,以卷扬机为例,其基本结构如图5所示,在一轴架10的两侧分别设有一马达20及一减速箱30,减速箱30末端设有一电动刹车器40,马达20通过减速箱30一定的传动比,减速至适当的速度带动卷绕卷扬索11的卷轴(图中未示),其中,电动刹车器40是采用传统的电动摩擦式的结构,当通电时,通过电磁力,使各摩擦片或刹车片分离,使处在不刹车状态;当不通电或停电时,电磁力消失,各摩擦片或刹车片便在弹簧力推动下,而夹合一起,形成刹车状态,这样,于平时通电时,以电磁吸力分离摩擦片或刹车片,需耗费很多电能,且以弹簧推动夹持的结构,由于受到弹簧疲劳强度极限而弹簧使用一段时间后会失去原有弹力而无法刹车,使卷扬索11难以定位,如果卷扬索11此时挂有重物,则卷扬索11会被持续地拉出,而使重物坠落地面,造成重物的损坏,甚至造成安全事故。此外由于电动刹车器40须配设于减速箱30的外部,因此体积在及装配复杂且费时。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体积小、装配容易且安全可靠的无动力刹车装置。
本实用新的这种无动力刹车装置的技术方案,是马达连动的减速箱内设置由马达带动的连动轴,连动轴远离马达的端部设有轴承和齿形状的连动齿轮,连动齿轮与一外缘具有齿形的主动盘啮合,主动盘与一驱动杆连动,驱动杆另端具有驱动齿与一驱动齿轮啮合带动被带动物件,其特点在于:
刹车装置设在主动盘与驱动杆间,
与驱动杆的驱动齿相邻一体地设置一摩擦盘,摩擦盘的另一端缘中心处突伸出一圆柱状的滑动部,滑动部另端突出两块状的制动块,从制动块的中心突伸出一具有外螺纹的螺配杆;
在滑动部上套设一止动盘,止动盘圆径略大于摩擦盘,并于其周缘上等分设有棘齿状的止动齿,止动盘两端盘面上均设有贴置刹车片的止动面,于制动块上套设有另一摩擦盘,摩擦盘中心相对制动块设有制动槽,该制动槽略大于制动块,使摩擦盘与制动块间的配合驱动的多个转动角度上有间隙,摩擦盘另端面与主动盘一体复合,主动盘中心另设有螺配孔,该螺配孔与驱动杆的螺配杆配合,使驱动齿轮被外力带动时,可通过其配合推动主动盘靠向驱动杆的摩擦盘,使两摩擦盘可靠夹制住止动盘;
减速箱壳体上于主动盘范围外另突伸出两平行的枢柱及卡柱,枢柱供一制动块及弹性元件枢设定位,制动块向止动盘的止动齿突伸出制动棘齿与止动盘的止动齿卡制,而弹性元件一端压制制动齿,另端卡于卡柱上。
前述的减速机构内的无动力刹车装置,其特点还在于:主动盘与其贴合的摩擦盘相对设有穿置孔,穿定销穿置贴合的两盘体。
前述的减速机构内的无动力刹车装置,其特点还在于:弹性元件为一圈状弹簧,其一端勾卡于止动齿上,另端卡于卡柱上,使该制动齿具有向止动盘压制的作用力。
以下通过一具体实施例并结合其附图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点及目的。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刹车装置的立体分解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刹车装置分解放大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剖面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端视示图;
图5为现有的刹车装置的立体示意图。
现请参阅图1、图2,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仍以使用于卷扬机上的减速机构为例,其外部架构基本上与传统的结构相同,于轴架10两侧各设有马达20及减速箱30,用于带动轴架10间的卷轴11及卷轴11上的卷扬索12,减速箱30内设有一为马达20驱动并穿过卷轴12中心的连动轴31,连动轴31远离轴架10的端部设有轴承和齿形状的连动齿轮310,连动齿轮310与一外缘具有齿形的主动盘32啮合,主动盘32可与一驱动杆33连动,驱动杆33另端具有驱动齿330与一驱动齿轮34啮合,驱动齿轮34与卷轴12一体接合,以带动该卷轴12转动,其特点是:主动盘32与驱动杆33间设有刹车装置50以成为无动力驱动的刹车结构。
与本实用新型的刹车装置50的驱动杆33的驱动齿330相邻一体地设有摩擦盘35,摩擦盘35另端缘中心处突伸出一圆柱状的滑动部350,滑动部350另端突出两块状的制动块351,制动块351的中心突伸出一具有外螺纹的螺配杆352。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钟宗勇,未经钟宗勇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4217347.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