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微烟艾灸器无效
申请号: | 94214882.7 | 申请日: | 1994-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2192326Y | 公开(公告)日: | 1995-03-22 |
发明(设计)人: | 蔡信;蔡耀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蔡耀明;蔡信 |
主分类号: | A61H39/06 | 分类号: | A61H39/06;A61B17/36 |
代理公司: | 汕头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林希楠 |
地址: | 5158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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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艾灸 | ||
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加热人体特定疾病反应点的装置,特别是微烟的艾灸器。
目前已有的接近的微烟艾灸器,如中国专利申请第92213064.7号的多用微烟艾灸器,结构包括顶盖、壳体、调节座、底座,壳体内设有燃艾筒及燃艾筒盖、壳体和顶盖之间设有滤烟垫,燃艾筒盖上有艾条推压弹簧,调节座底部有防护网。本艾灸器弹簧力不能太大,以免艾条熄灭,但本艾条器的弹簧没有调节结构,所以随着艾条逐步燃耗,弹簧力明显下降,特别是艾条燃烧将尽阶段,弹簧不能把艾条的燃烧点推压至防护网,所以直接影响到温灸效果。同时由于在艾条燃烧将尽阶段,弹簧压力不足甚至弹簧不与艾条接触,所以艾灸器只能作直立使用,如作非直立放置艾条就会离开原有位置,这影响到艾条器使用的方便性。另外,艾条器的顶盖与壳体、壳体与调节座的连接结构采用插接,也是艾灸器不能作非直立放置使用的另一个原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改进的微烟艾灸器,其弹簧力能始终保持,且艾灸器可作非直立放置使用,可以克服现有技术的缺点。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微烟艾灸器,包括顶盖、壳体、调节座、底座、弹簧、滤烟垫、燃艾环,调节座的底有一个防护网,壳体上与顶盖连接下与调节座连接,调节座与底座作螺纹连接,滤烟垫装于顶盖与壳体之间,燃艾环装于调节座内,其特征在于顶盖中央有一个调节螺杆与顶盖作螺纹配合,且螺杆上端有一个调节手把、下端与所述弹簧连接。
在上述方案的基础上,还可附加一些改进措施,以达到使用效果进一步提高。
上述方案由于弹簧上面有一个调节螺杆,所以可在艾条逐步燃耗后,调节该螺杆使压在艾条上面的弹簧力保持稳定,从而保证艾条的燃烧点始终与防护网接触,以保证使用效果稳定。同时也使艾条在燃烧将尽阶段也不会脱离弹簧的紧压作用,所以艾条器可作非直立放置使用,从而达到使用上方便灵活。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更具体的描述。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方案的零件分离图。
图2是图1的组装状态图。
参照图1~图2,本微烟艾灸器,包括顶盖1、壳体2、调节座3、底座4、弹簧5、滤烟垫6、燃艾环7,调节座3的底是一个防护网8,壳体2上与顶盖1连接下与调节座3连接,调节座3与底座4作螺纹连接,濾烟垫6装于顶盖1与壳体2之间,燃艾环7装于调节座3内,特征是顶盖1中央有一个调节螺杆9与顶盖1作螺纹配合,螺杆9上端有一个调节手把10、下端与弹簧5连接。另外,顶盖1与壳体2的连接结构为紧配合、壳体2与调节座3的连接结构为壳体2的卡钉11与调节座3上的卡槽12配合,这是进一步达到艾灸器可非直立放置使用的附加具体措施之一。燃艾环7为金属质,其结构是一个直径略大于艾条的筒体13、其底缘接一个外径略小于调节座3内径的薄环14,这个结构可进一步保持艾条始终处于中央位置。底座4上有凸耳15等,其孔穿有弹力绳16等,作为使艾灸器固定在人体部位之用。
使用时,图1的各零件组装成图2状态。转动壳体2使卡钉11脱离卡槽12,拿开壳体2,把一个下端点燃的艾条17放入燃艾环7内且使点燃的下端与防护网8接触,把壳体2接紧在调节座3上,这时弹簧5压在艾条17上,调节螺杆9使弹簧力适当,这时便可把艾灸器固定在人体待灸部位上,每当艾条17燃烧一定时间后可调节螺杆9以保持弹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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