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修正和标记材料无效
| 申请号: | 94193985.5 | 申请日: | 1994-09-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714C | 公开(公告)日: | 2000-08-23 |
| 发明(设计)人: | B·E·考斯顿;M·阿莱克希奥 | 申请(专利权)人: | 吉莱特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9D10/00 | 分类号: | C09D10/00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孙爱 |
| 地址: | 美国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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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修正 标记 材料 | ||
1.一种固体形式的修正或标记材料,该材料当涂到一被涂物上时液化,其特征在于固体材料包括一种在固体载体或基体中的修正或标记剂,在使用过程中,当该材料与被涂物接触并在上面移动时,至少有部分液化涂覆于被涂物上,形成一基体和修正或标记剂的薄涂层,该涂层立即重新固化形成一干燥层,其中载体或基体包括一种高结晶的芳香稠环化合物与一种长链脂肪醇的混合物且其中修正或标记剂是染料、颜料或不透明剂。
2.按权利要求1的材料,其特征在于修正剂是一种不透明剂。
3.按权利要求2的材料,其特征在于不透明剂是细碎的二氧化钛。
4.按权利要求1的材料,其特征在于标记剂是一种有色颜料或染料。
5.按权利要求1的材料,其特征在于标记剂是一种荧光材料。
6.按权利要求1的材料,其特征在于稠环化合物是松香酸或它的一种衍生物,长链醇选自十八烷醇、十四烷醇、十六烷醇或十二烷醇。
7.按权利要求1的材料,其特征在于载体或基体包括一种联苯基化合物与一种长链脂肪醇的混合物。
8.按权利标7的材料,其特征在于联苯基化合物是一种羧基取代的联苯,醇是十六或十四烷醇。
9.按权利要求1的材料,其特征在于载体或基体是一种刚性棒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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