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聚氧化亚甲基树脂组合物无效
| 申请号: | 94190004.5 | 申请日: | 1994-01-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024C | 公开(公告)日: | 1998-07-08 |
| 发明(设计)人: | 松本胜男;香川健二;濑山敏治 | 申请(专利权)人: | 旭化成工业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C08L59/00 | 分类号: | C08L59/00;C08K5/13;//;23∶6)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闽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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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氧化 甲基 树脂 组合 | ||
1.一种聚氧化亚甲基树脂组合物,它包括:(A)100份(以重量计)聚氧化亚甲基树脂,(B)0.1-2.0份(以重量计)位阻酚化合物,(C)0.01-5.0份(以重量计)烯烃树脂,(D)0.1-2.0份(以重量计)以式(1)表示的聚(亚烷基)二醇:
R1-O-(R2-O)n-(R3-O)m-R4 (1)式中,R1和R4代表氢、具有1-30个碳原子的烷基基团、具有1-30个碳原子的酰基基团和具有1-30个碳原子的烷基苯基基团;R2和R3代表具有2-6个碳原子的亚烷基基团;n和m代表满足为1或更大且n+m<1000的条件的整数,(E)0.01-5.0份(以重量计)以式(2)表示的酰胺化合物:式中,R5和R7代表具有1-30个碳原子的烷基基团;R6代表具有2-10个碳原子的亚烷基基团,(F)0.01-2.0份(以重量计)密胺,和(G)0-5.0份(以重量计)含有甲醛-反应性氮的聚合物。
2.根据权利要求1的聚氧化亚甲基树脂组合物,其中:
位阻酚化合物(B)的量为0.2-1.0份(以重量计),
烯烃树脂(C)的量为0.02-2.0份(以重量计),
以式(1)表示的聚(亚烷基)二醇(D)的量为0.1-1.0份(以重量计),
以式(2)表示的酰胺化合物(E)的量为0.01-2.0份(以重量计),
密胺(F)的量为0.01-0.5份(以重量计),和含有甲醛-反应性氮的聚合物(G)的量为0-1.0份(以重量计)。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聚氧化亚甲基树脂组合物,其中至少一种位阻酚化合物(B)选自双〔3-(3-叔丁基-5-甲基-4-羟苯基)丙酸〕三乙二醇酯和四〔3-(3,5-二-叔丁基-4-羟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聚氧化亚甲基树脂组合物,其中烯烃树脂(C)是具有分子量为10,000-500,000的高或低密度的聚乙烯。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聚氧化亚甲基树脂组合物,其中以式(1)表示的聚(亚烷基)二醇(D)是通过利用亚烷基二醇作为单体而制得的缩聚物。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聚氧化亚甲基树脂组合物,其中至少一种以式(2)表示的酰胺化合物(E)选自亚乙基双-月桂基酰胺、亚乙基双-硬脂酰胺和亚乙基双-油酰胺。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聚氧化亚甲基树脂组合物,其中含有甲醛-反应性氮的聚合物(G)是聚(β-氨基丙酸)共聚物。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聚氧化亚甲基树脂组合物在制备挤压模塑制品中的用途。
9.根据权利要求8的用途,其中挤压模塑制品是棒状或板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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