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家庭主妇型皮炎的治疗无效
| 申请号: | 94104807.1 | 申请日: | 1994-03-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108537A | 公开(公告)日: | 1995-09-20 |
| 发明(设计)人: | 奥斯·沙基尔·穆斯塔法·萨利姆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斯·沙基尔·穆斯塔法·萨利姆 |
| 主分类号: | A61K33/04 | 分类号: | A61K33/04;//A61K33/04;3160;3110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汪洋 |
| 地址: | 英国格***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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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家庭主妇 皮炎 治疗 | ||
1、一种协同作用组合物,该组合物含有硫和水杨酸或水杨酸的生理可接受盐或酯以及甲磺酰基甲烷。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硫与水杨酸或水杨酸的生理可接受盐或酯和甲磺酰基甲烷的重量比为从15∶1到1∶5。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硫与水杨酸的重量比为从10∶1到1∶5。
4、根据权利要求1到3的任一权利要求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的硫是沉淀硫的形式。
5、一种用于制备治疗和预防家庭主妇型皮炎的制剂的组合物,它含有硫和水杨酸或水杨酸的生理可接受盐或酯以及甲磺酰基甲烷。
6、一种用于改善皮肤状况的制剂,它包括与生理可接受载体均匀混合的权利要求1至4的任一权利要求的组合物。
7、根据权利要求6的局部用制剂,它含有至少各为0.5%W/W的硫和水杨酸或水杨酸的生理可接受盐或酯及甲磺酰基甲烷。
8、根据权利要求7的制剂,它含有各为1至20%W/W的硫和水杨酸或水杨酸的生理可接受盐或酯及甲磺酰基甲烷。
9、一种预防或治疗家庭主妇型皮炎的方法,它包括施用有效剂量的权利要求6的制剂。
10、一种保护和改善皮肤况状的方法,它包括施用有效剂量的权利要求6的制剂。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的方法,其中将权利要求7的局部用制剂施用于皮肤。
12、根据权利要求11的方法,其中将局部用制剂施用于皮肤,每天至少两次。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奥斯·沙基尔·穆斯塔法·萨利姆,未经奥斯·沙基尔·穆斯塔法·萨利姆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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