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花生复收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93231941.6 | 申请日: | 1993-09-21 |
| 公开(公告)号: | CN2177329Y | 公开(公告)日: | 1994-09-21 |
| 发明(设计)人: | 张竹业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竹业 |
| 主分类号: | A01D29/00 | 分类号: | A01D29/00 |
| 代理公司: | 烟台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梁翠荣,刘振文 |
| 地址: | 265616***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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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花生 装置 | ||
1、一种花生复收装置,具有机架(1)、动力传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机架(1)底部安装平铲(9)和尖头底脚(10),与动力传动系统相连的主轴(7)安装尖头耙齿(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平铲(9)后端有梳齿(1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尖头底脚(10)前部为椎体,后部为柱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尖头耙齿(8)沿主轴(7)的轴向排列。
5、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说的耙齿(8)的尖端运行轨迹均为平行的圆周。
6、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说的一排或一排以上尖头耙齿(8),其中右部一个或一个以上尖头耙齿(8)向右倾斜,左部一个或一个以上尖头耙齿(8)向左倾斜,中部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尖头耙齿(8)与主轴(7)轴线垂直。
7、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一排或一排以上尖头耙齿(8)向右倾斜,对应的一排或一排以上的尖头耙齿(8)向左倾斜,一排或一排以上的尖头耙齿(8)与主轴(7)轴向垂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机架(1)后部安装防尘罩(12)。
9、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尖头底脚(10)间的距离为一个或一个以上行距之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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