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凹透玻璃无效
| 申请号: | 93222420.2 | 申请日: | 1993-08-22 |
| 公开(公告)号: | CN2179377Y | 公开(公告)日: | 1994-10-12 |
| 发明(设计)人: | 宋大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宋大军 |
| 主分类号: | C03B23/02 | 分类号: | C03B23/02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73516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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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玻璃 | ||
本实用新型涉及的是建筑物用的透明玻璃,尤其适用于室内需要室外光线的照射,而又不让室外的人看见室内物体的地方。
卧室、仓库、浴室、厕所等,这些地方在没有灯或不用灯时,需要借助室外的光源(如太阳)照亮室内,同时又不想让室外的人看见室内。目前,为满足这一要求采取的措施有两种。第一种是在窗上安装普通平面透明玻璃,使其透光,当需要遮光时,使用窗帘挡住光线的出入;第二种是在窗上安装含有特殊化学物质材料的玻璃,使光线几乎不能进入或进入室内的光线已非自然光线。这两种方式既增加经济负担,又减少了有益的光线对室内的照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在建筑物上提供一种普通材料的透明玻璃——凹透玻璃,它既能使室内获得室外光源的自然光线,同时位于室外的人又不能看见室内的物体。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依据凹透镜的光学原理:当一束光线(如太阳光的平行光线)穿过凹透镜后,原来的光线变得发散,光线被发散后物体不能成像,这正如正常视力的人戴上近视眼镜后,不能看清任何物体一样。将目前使用的普通平面透明玻璃,将其表面的平面形状改制成众多相连的凹面形状(即凹透形状),凹透部分可以是园形(图3),椭园形(图4),柱式(图5);凹透部分可以是双面凹式,也可以是单面凹式(另一面为平面)(图6);双面凹式每面内凹的曲率半径可以一样,也可以不同;凹透部分内凹的曲率半径,依据其内凹的形状、大小、以及所使用的玻璃厚度,由生产厂家生产时自行决定,但必须能起到散光目的为标准,凹透玻璃的抗压、抗冲击强度可以比普通平面透明玻璃的大一些,但不得低于普通平面透明玻璃的强度。这样就制成了凹透玻璃。当凹透玻璃安装在建筑物的窗上时,一方面室外的光线穿过凹透玻璃进入室内,使室内能够得到室外光源光线的照射;另一方面,当室内物体表面向外反射光线时,在经过凹透玻璃后,原来的反射光线被凹透玻璃发散,室内的物体不能再成像,位于室外的人就不能看见室内的物体。
由于采用上述方案,建筑物的室内在得到室外光源光线的照射的同时,在不借助其它物质(如窗帘或玻璃内含有的特殊化学物质)的情况下,位于室外的人透过凹透玻璃不能看见室内的物体;由于凹透玻璃具有散光作用,会使室内的受光空间增大;因为凹透玻璃是由普通平面透明玻璃仅改变其表面形状制成的,并且凹透部分的形状也不复杂,制造工艺简单,技术要求并不高。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在光线行进说明中,仅采用平行光线(如太阳光线)来描述,非平行光线的描述与平行光线相似,故省略非平行光线的光路描述。柱式凹透玻璃的光路描述与图2同。
图1是普通平面透明玻璃局部的横断面图及光路描述。
图2是凹透部分为园形、椭园形的凹透玻璃局部的横断面图及光路描述。
图3是凹透部分为园形的凹透玻璃局部的正面图及A-A剖面图,园圈实线内部即为凹透部分。
图4是凹透部分为椭园形的凹透玻璃局部的正面图及B-B剖面图,椭园实线内部即为凹透部分。
图5是凹透部分为柱式的凹透玻璃局部的正面图及C-C剖面图,纵向相邻两平行线之间即为凹透部分。
图6中的左图是凹透部分为双面凹式的凹透玻璃局部的横断面图,右图是凹透部分为单面凹式(另一面为平面)的凹透玻璃局部的横断面图。
在图1中,当室外光源的平行光线穿过普通平面透明玻璃进入室内后,平行光线仍为平行光线,受光空间不增大,同时室内物体表面的反射光线,经过玻璃后不改变,物体能成像,故位于室外的人透过玻璃能看见室内的物体。
在图2中,当室外光源的平行光线穿过凹透玻璃,进入室内后,平行光线被发散,使室内受光空间增大,同时,室内物体表面的反射光线经凹透玻璃发散后,不能再成像,位于室外的人就看不见室内的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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