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指针式钟表的年历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93110982.5 | 申请日: | 1993-04-2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9557A | 公开(公告)日: | 1993-12-15 |
| 发明(设计)人: | 邓作淳;邓永康;邓作先 | 申请(专利权)人: | 邓作淳 |
| 主分类号: | G04B19/247 | 分类号: | G04B19/247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611830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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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指针 钟表 年历 装置 | ||
1、指针式钟表的年历装置由面板(1)、中间板(2)、底板(3)和传动校准锁定装置组成,面板(1)、中间板(2)、底板(3)有相同的轴中心,中间板(2)、底板(3)可相对面板(1)转动,且在面板(1)与中间板(2)间设置有日针(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将面板(1)、中间板(2)、底板(3)的同方向面上分为三十五个等分扇环。
3、根据权利要求1和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面板为日标记板和年、月、星期、时、分、秒显示板,将每月的天数标记在三十五个等分扇环的其中三十一个扇环内,且在面板的正下方有一个月份显示口(16)。
4、根据权利要求1和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中间板为星期标记板,且标记有五个星期“一、二、三、四、五、六、日、一、二、三、……”,星期标记板的外侧还有一个三十五等分扇环开口为年份显示口(18)。
5、根据权利要求1和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底板(3)为年、月份标记板,且年份标记顺序方向与星期标记顺序方向相反,其月份标记按逆时针方向标记顺序为(1)、12、(12)、11、8、5、1、4、9、6、2、(2)、○、10、7、○、(3)、3、(5)、○、○、(4)、○、(6)、○、(8)、○、○、(10)、○、(9)、○、(11)、○、○,年分按从小到大方向标记在月份标记扇环的内侧,闰年用红色数字标记,每一年份和每一月份均只占有三十五分之一扇环,如果实行现行历法该年历可使用二十八年,如果二十一世纪实行联合国已拟定的“十二月世界历”,每年的日历均一样,这样该年历钟表就可永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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