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废弃植物制取可燃气、炭和焦油的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93110113.1 | 申请日: | 1993-02-1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142C | 公开(公告)日: | 1998-04-22 |
| 发明(设计)人: | 南方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
| 主分类号: | C10B53/02 | 分类号: | C10B53/02;C10B1/06 |
| 代理公司: | 大连科技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贾汉生 |
| 地址: | 116023 辽***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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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废弃 植物 制取 燃气 焦油 方法 | ||
1、用植物干馏制取可燃气、炭和焦油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废弃植物为原料,用饲料切割机切成1~4mm颗粒,干燥后用谷物粉碎机粉碎至0.5~3mm粒度,再次干燥到含水量在10%以下,用干馏后所得干馏液分离出来的焦油为粘合剂加入其中并用成型机成型;成型后的原料装入干馏炉升温干馏,加热升温时间为2~12h,干馏温度不低于500℃;干馏产生的气体经冷却得干馏液,再分离而得醋液和焦油;不凝气经干燥和脱油而得民用燃料木气;干馏剩余物经降温得木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废弃植物为树的枝叶、蒿草、稻草、玉米秸、玉米芯、椰子壳、木屑。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干馏产生的气体冷却是用从干馏液中分离出来的醋液喷淋洗涤进行的,洗涤的醋液可以循环使用。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不凝气的干燥和脱油是将不凝气通过已粉碎的原料进行的。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干馏物降温是用二氧化碳、氮、氦等惰性气体通入已干馏完毕、且已停止加温的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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