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木纹塑胶粒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3105019.7 | 申请日: | 1993-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93972A | 公开(公告)日: | 1994-10-26 |
发明(设计)人: | 陈星郎 | 申请(专利权)人: | 威社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9B7/02 | 分类号: | B29B7/02 |
代理公司: |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晓舒 |
地址: | 台湾省***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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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塑胶 制造 方法 | ||
本发明涉及一种木纹塑胶粒制造方法,尤指一种在塑胶制品表面以直接法制成仿似木材纹路的方法。
一般之塑胶粒,亦即最初制成之塑胶原粒,其乃为透明状,而使得若直接以该塑胶原料以塑胶原料以塑胶挤出机械或其他之塑胶机械制造时,其所制成之成品即相对成透明状,而为使产品呈现有颜色之变化,目前之制造方法,如图1所示,乃是将整个成透明状之塑胶原粒2,加入适量(其比例依完成产品所须颜色之深浅,而令与成透明状之塑胶原粒成相对一定之比例添加)产品所须颜色之色粉3,而将该透明状之塑胶原粒2及所须颜色之色粉3一并倒入混合机S中,进而藉由混合机S之混搅拌过程,令塑胶原粒之原粒与原粒之表面间,因搅拌而使其彼此间摩擦生热,而经由一适当之混炼时间作混合后,所一并倒入混合机S中之色粉3可因而附著于整个塑胶原粒2之表面上,并再将其整体充份混合后之塑胶粒置入制粒机S1中,而藉由制粒机S1之加热熔融过程,原仅附藉於塑胶原粒2表面上之色粉3,便可完全与透明状之塑胶原粒2充份且均匀地熔融、并进而制成产品所须颜色之塑胶粒S2。
然而,依上述制造方法所制成之塑胶粒,因再经由塑胶挤出机或其他塑胶机械制作产品时,乃皆仅可制成单一颜色之产品。特别是,时下市面上有些塑胶胶制品,欲令其表面上仿制成类似木纹状之纹路时,便因无法以上述制造方法所制成之塑胶粒达成,皆须再经由另外的印刷技术,而方能仅於该些塑胶胶制品之表面“印刷”出表面仿似木纹纹路之表面效果,使得制品於整个制造方法与过程中,无形增加了许多的步骤与麻烦,亟待研究出一种新的制造方法。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传统塑胶制品所无法直接於制品表面制成仿木纹纹路的缺点,提供一种可确实有效地轻易制成仿木纹纹路之制造方法。
本发明提供一种木纹塑胶粒制造方法,将塑胶原粒先行混以色泽较深颜色之色粉后,经混合机混炼一段时间,并经制粒机制成主要塑胶色母粒后,再配合另一同样先以塑胶原粒混以相关色系之色粉及适量之塑胶色母粒后,经混合机混炼一段时间,同样经制粒机制成主要底色之混合胶粒后,将两者以一定之比例(约10∶1)放入混合机混炼一段时间成充分混合,且不再经过制粒机之均匀混制,使当以其两充分混合后之塑胶粒,於放入压出机等做出成品时,便可制成一整体成品形成类似木纹纹路之效果。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木纹塑胶粒制造方法;其中,整个主要作为底色之混合胶粒,其与主要塑胶色母粒在作最后混合时,因乃特别不经制粒机之加热熔融混合均匀下,而直接将作为主要底色之混合胶粒与塑胶色母粒间,以相当之比例(约10∶1)之情况下,单纯藉由混合机作充分之混炼,特别使其两者间乃为粒状与粒状成一定比例混合,而非将其两者间成熔融状之均匀混合,使将其按比例混合后之塑胶粒置入塑胶挤出机或相关之机械制出成品时,该塑胶色母粒便以该比例而与主要底色间同时呈现,而令形成一类似木纹表面之效果。
下面,就本发明的方法配合附图予以说明。
其中,图1是已知塑胶粒设色时之制造方法。
图2是本发明之塑胶色母粒之制造流程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之混合胶粒之制造流程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之木纹塑胶粒之制造流程示意图。
首先,请配合参阅图2、图3、暨图4所示:本发明之木纹塑胶粒制造方法,其主要系将一定量(例如100公斤)之一般塑胶原粒2以先行加入较类似各种木材颜色、而成较深颜色之色粉4(例如150公斤之土珠色色粉与32公斤之黑色色粉所混合之颜色)后,将其一并倒入混合机S作充份混炼(约15分钟),再经制粒机S1之混合熔融均匀后,而令其制成一类似各种类似木材木纹颜色塑胶色母粒A(如图2所示)。进而,再同样地,以一定量(例如100公斤)之塑胶原粒2再行加入亦近似各种木纹颜色、而与上述所制之塑胶色母粒A成相关色系颜色之色粉5(例如72公斤无黄色之色粉与80公斤铬黄色之色粉所混合之颜色)、并加入原上述所制成之塑胶色母粒A(约3公斤)后,经混合机S之混炼一段时间(仍约15分钟),而令其充分混合,再将其经制粒机S1作熔融混合,而制成一颜色较浅且与塑胶色母粒A成相关色系、而主要作为底色之混合胶粒B(如图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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