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麦饭石陶瓷无效
| 申请号: | 93103836.7 | 申请日: | 1993-03-3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0270A | 公开(公告)日: | 1994-01-05 |
| 发明(设计)人: | 尉志刚;段立范 | 申请(专利权)人: | 尉志刚;段立范 |
| 主分类号: | C04B33/13 | 分类号: | C04B33/13;C04B33/22;A47G19/00 |
| 代理公司: | 海南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辉 |
| 地址: | 570000 海南省海*** | 国省代码: | 海南;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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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麦饭石 陶瓷 | ||
本发明属于一种民用陶瓷。
现有的陶瓷是用高岭土、碗石、滑石、介牌土、熟料、塑县土、石英、风化石等料制作陶瓷瓷具,瓷具不具有保健功能。麦饭石在古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等中医药古籍中均有记载,日本《中国医学大辞典》、《中国药学大辞典》等均有收录麦饭石具有保健功效。现有所有的利用麦饭石做的保健物品,都是直接使用麦饭石,这样的物品析放的微量元素超过人体需要量,反而对人体不利。
本发明的目的是将麦饭石与现有的制陶的原料配制烧结成陶瓷瓷具。
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用陶瓷的制陶的高岭土、石英原料中加入麦饭石配制或者在高岭土、石英、碗石、滑石、介牌土、熟料、塑县土、风化石原料中加入麦石配制。将上述原料配好后,按照现有的生产方法进行加工、生产。麦饭石陶瓷的制陶的原料配比:(重量比):高岭土20~40%,石英20~50%、麦饭石10~40%。
1、民用缸或坛、罐的原料配比。
2、茶具或小件陶制品或美术陶制品。
高岭土5~20%,碗石7~20%,滑石1~8%,风化石6~18%,石英10~30%,介牌土4~10%,熟料1~15%,塑县土4~15%,麦饭石10~25%。
本发明生产的麦饭石陶瓷在盛装食用液体物质时,陶瓷能向液体缓缓的释放出麦饭石中含有的对人体有益的多种微量元素成份,并能够吸附一定的有害物质。
下面举例进行详细说明:
1、民用缸的原料配比:(重量比)
高岭土20%,石英50%,麦饭石30%。
2、民用罐的原料配比:(重量比)
高岭土40%,石英20%,麦饭石40%。
3、茶杯的原料配比(重量比)
高岭土5%,碗石10%,石英15%、滑石粉5%、风化石18%,介牌土4%、熟料10%,塑县土15%,麦饭石18%。
4、茶壶的原料配比:(重量比):
高岭土12%,碗石12%,滑石粉4%,风化石11%,石英20%,介牌土8%,熟料7%,塑县土6%,麦饭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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