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玻璃板的弯曲和钢化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93100824.7 | 申请日: | 1993-02-0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130C | 公开(公告)日: | 1996-06-26 |
| 发明(设计)人: | 大票·拉可索;约卡·黑基·威马丝;艾丝寇·欧拉威·里托 | 申请(专利权)人: | 唐格拉斯工程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3B23/025 | 分类号: | C03B23/025;C03B27/044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宪模 |
| 地址: | 芬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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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玻璃板 弯曲 方法 | ||
1.一种将玻璃进行弯曲和钢化的方法,上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在加热、弯曲和钢化的过程中将玻璃板支承在一环状模具(10)上;
在预热工位(2,3),对玻璃板加热从而使其借重力弯曲;
在弯曲工位(5),进一步加热并变曲玻璃板;
弯曲后,在中间冷却工位(8),使玻璃板温度全面降至约500-550℃;
在迅速加热工位(7),通过快速和均匀加热,将整个玻璃板温度升高至钢化温度;
然后,在骤冷工位(8),使玻璃板骤冷。
2.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方法,特征在于:应用一种从上部施加的部分或整体的表面压力使玻璃弯曲成最终形状。
3.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方法,特征在于:温度升高是在一分开的室(17’)中达到的,而加热主要是借助于强制对流(热鼓风)来实现的。
4.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方法,特征在于:温度升高是在一分开的高温室(17)中达到的,它的温度最好是在800-900℃的范围之内。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特征在于:加热主要是靠热辐射以及应用附加的强制对流来实现的。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特征在于,在再加热作业中,玻璃温度升至610-630℃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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