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子表充电器无效
| 申请号: | 92237395.7 | 申请日: | 1992-10-14 |
| 公开(公告)号: | CN2143021Y | 公开(公告)日: | 1993-09-29 |
| 发明(设计)人: | 张淑萍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淑萍 |
| 主分类号: | H02J7/00 | 分类号: | H02J7/00 |
| 代理公司: | 山东省专利服务处 | 代理人: | 刘琴 |
| 地址: | 252000***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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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表 充电器 | ||
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电子表充电器。
目前电子表电池充电是将电子表电池放入手电筒内,夹在两节电池中间,正极接正极,负极接负极,推上电门,旋松灯泡,通电10小时左右,取出可使用半年,这种方法有的使电子表电池被击穿,有的使手电筒电池发热变软、开裂,使用极不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的电子表电池充电器。
本实用新型的任务是这样实现的:电子表电池充电器是采用上部一侧带有负极片和正极片,中间为转换开关,另一侧端通过灯泡弹簧连接有灯泡底部为电池连接片的盒体,盒体中间装有电池。电子表电池需充电时,将电子表电池放入正极片和负极片之间,打开转换开关,即可充电。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描述。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电路图
石英手表电池充电器是由盒体[4]、通过铆钉[6]安装在盒体[4]的中盖[7]一侧的负极片[5]、与负极片[5]对应的正极片[9],中盖[7]中间的转换开关[10]、中盖[7]另一侧上壁通过灯泡弹簧片[11]装有的小灯泡[12]、在侧壁上与电池[3]正极相对应装有的电池正极片[13](正极片[13]与正极片[9]通过导线连接)以及盒体[4]的底盖[1]上装有的连接片[2]构成。盒体[4]是由下部的底盖[1](用来取放电池)中部的中盖[7]、盒体顶部的上盖[8](保护正负极片和小灯泡)构成。盒体[4]内装有电池[3]。
使用时,将电池从电子表中取出,放入充电器,对准正、负极。先根据灯泡的明亮程度判断电池电量的大小,确定通电时间。一般新的1号电池电量大,充电4分钟至5分钟即可,以后再充电逐渐延长时间,以电池不发生鼓的现象为准。电池充电后,取出装入手表内,可再继续使用3-6个月的时间。手表电池可反复充电5-10次。两节1号电池可给手表电池充电30次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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