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柜用振动式报警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92232670.3 | 申请日: | 1992-09-06 |
| 公开(公告)号: | CN2135043Y | 公开(公告)日: | 1993-06-02 |
| 发明(设计)人: | 陈廷华;金云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贵阳南明保险柜厂 |
| 主分类号: | E05G1/10 | 分类号: | E05G1/1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550001 贵***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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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振动 报警装置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柜用,特别是保险柜用报警装置。是对现有的保险柜用报警装置的改进。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保险柜使用的报警装置,都是把音响报警控制开关装在手柄上、密码锁上或柜锁上。这些装置在防盗上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对直接搬走保险柜或不触动手柄密码锁,直接撬窃柜门者无报警功能。电子触摸式报警装置、虽能解决这个问题,但它不能识别窃柜者与无意触柜者而经常发生误报警。且结构复杂,制造成本也较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箱柜遭到不正常开启,箱柜受到一定强度的振动或箱柜倾斜一定的角度,即可触发报警的一种新颖结构。
本实用新型技术是以如下方式完成的:挂锤(7)安装在柜门内上方,挂锤的下端正压在报警控制开关(3)的按钮上,使报警器(5)开路。柜门上销时复位套(8)随联动插销(1)上升,复位套离开挂锤(7)使报警器处于报警准备状态。当箱柜受振动或倾斜一定的角度,挂锤(7)就失去平衡并在自重的作用下,滑离控制开关(3)。控制开关(3)在簧片的作用下接通了报警器(5)的电源,报警器立刻通过喇叭(6)发出报警信号。复位套(8)是安装在柜门手柄(2)的联动插销(1)上。正常开门时复位套(8)随联动插销(1)一起下降使挂锤(7)固定在复位套(8)中。因而正常开门不会触发报警。
因1本报警装置的触发器是由一个挂锤(7)压住控制开关(3)所组成,所以一旦保险柜受到不正常开启,振动或倾斜一定的角度,挂锤即会失去平衡滑离控制开关(3)发出报警信号的。报警后非要持钥匙者打开一下柜门,使装在联动插销(1)上的复位套(8)下降,使挂锤(7)重新固定在复位套(8)中,挂锤的自重压住控制开关(3)才能关闭报警音响。柜门再次关闭,复位套(8)又随联动插销(1)上升,解除了复位套(8)对挂锤(7)的固定作用,使挂锤(7)又进入了报警准备状态。所以本实用新型特别适用于保险柜、文件柜、保密柜、枪械柜防盗报警使用。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正视(局部剖面)图
图1中:
1-联动插销; 2-手柄; 3-控制开关;
4-电源; 5-报警器; 6-喇叭;
7-挂锤; 8-复位套; 9-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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