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台灯无效
| 申请号: | 92232517.0 | 申请日: | 1992-09-03 |
| 公开(公告)号: | CN2138243Y | 公开(公告)日: | 1993-07-14 |
| 发明(设计)人: | 梁堂振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华南分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1V21/14 | 分类号: | F21V21/14;F21S1/12 |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郭晓桂 |
| 地址: | 510060 ***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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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台灯 | ||
本实用新型涉及台灯,特别是灯杆与底座可分离的台灯。
各种台灯的底座与灯头均通过一个立柱或连杆固定连接,不能分离,连杆亦不能调整伸出的长度。如需改变局部照明位置或在写字台面之外寻物照明,必须移动整个台灯,不方便。
本实用新型旨在给出一种灯头的连杆可转动、可倾斜、可伸退、可与底座分离的台灯。
所述的台灯底座上装有可360度水平转动的旋架,旋架上部有螺杆连接两个夹片构成的灯杆夹架,灯杆夹架可绕螺杆转动。带有灯头、灯罩的长灯杆被夹持在灯杆夹架中且可相对夹架滑动。
本实用新型改变了台灯底座与灯头固定连接的传统结构模式。底座不动,转动旋架可使灯头转动任意角度改变局部照明位置,旋松螺杆,灯杆夹架可倾斜使灯头翘起调整光源至台面的距离,灯杆也可在夹架中滑动使灯头伸出或退回;特别是灯杆可从夹架中取出,与底座分离,或手持照明或将灯杆临时固定在墙壁、床头上,使用方便。另外,底座与灯杆在造型上已不是不可分离的整体,使底座更适宜外观造型的变化,如底座可制成汽车、炮车、电话等样式。
图1,所述台灯的主视图;
图2,是图1的剖视图(旋架相对底座转90度);
图3,灯杆的侧视图;
图4,底座与旋架联连图。
实施例一:
底座5壳体上部有孔,旋架6与托板7连接,在壳体孔的内外两侧夹住壳体壁且可360度水平转动,旋架6上部为板状,用带旋钮的螺杆4在其两侧各连接一个夹片,构成灯杆夹架3,夹架3底部为弧形,其可绕螺杆4转动。灯杆2被夹持在夹架3中且可相对夹架滑动,灯杆2前端装有灯罩1、灯头和低压卤素灯10,为滤掉该灯的紫外线,灯罩上装有滤透镜11。底座5中装开关9和变压器8,以满足低压卤素灯10所需电压,并保证手持灯具的安全。
实施例二:
底座5的壳体上有一凹台,旋架6在凹台上,并用压板12压住,旋架6可转动(如图4)。灯杆2上装白炽灯,底座5中不装变压器,其余与实施例一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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