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隆鼻器无效
| 申请号: | 92206683.3 | 申请日: | 1992-04-07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7004Y | 公开(公告)日: | 1993-02-17 |
| 发明(设计)人: | 查元坤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西安医院 |
| 主分类号: | A61B17/00 | 分类号: | A61B17/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710054 陕***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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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隆鼻 | ||
1、一种隆鼻器,其特征在于:它是由手柄(1)、连接部(2)、剥离刀(4)构成剥离刀中间(5)向上呈“⌒”形并贯穿于刀长,剥离刀两侧面(6)、(7)向下,与双侧连接根部(3)成弧形后,逐渐向前缩小至前部宽为7~11毫米后至刃口(8),顶端(刃口)(8)为弧形刃面。
2、如权利1所述的隆鼻器,其特征在于:剥离刀长与鼻长相近,剥离刀为“∧”形体,与鼻外形态一致。
3、如权利1所述的隆鼻器,其特征在于剥离刀的两侧面(6)、(7)与双侧连接根部(3)成弧形后逐渐向前缩小至7~11毫米宽后至刃口(8)。
4、如权利1所述的隆鼻器,其特征在于剥离刀的右侧面(6)与连接根部(3)成弧形后垂直向下至刃口(8)。
5、如权利1所述的隆鼻器,其特征在于剥离刀左侧面(7)与连接根部(3)成弧形后垂直向下至刃口(8)。
6、一种隆鼻器,其特征在于:剥离刀(4)前1/2呈“∧”形,后1/2为扁平。
7、如权利6所述的隆鼻器,其特征在于剥离刀两侧面(6)、(7)从连接根部(3)成弧形后逐渐向前缩小至7~11毫米宽后至刃口(8)。
8、如权利6所述的隆鼻器,其特征在于剥离刀右侧面(6)与连接根部(3)成弧形后垂直向下至刃口(8)。
9、如权利6所述的隆鼻器,其特征在于剥离刀左侧面(7)与连接根部(3)成弧形后垂直向下至刃口(8)。
10、如权利1、权利6所述的隆鼻器,其特征在于它是不锈钢制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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