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撑、笠两用伞无效
| 申请号: | 92206116.5 | 申请日: | 1992-04-01 |
| 公开(公告)号: | CN2117754U | 公开(公告)日: | 1992-10-07 |
| 发明(设计)人: | 张接安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接安 |
| 主分类号: | A45B11/04 | 分类号: | A45B11/04 |
| 代理公司: | 江西省景德镇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美平 |
| 地址: | 33301***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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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两用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撑、笠两用伞,即可做折笠(亦称帽伞),又可以及其方便地装上伞杆作普通手撑式雨伞。
本发明人曾于91.5.26申请了名为“折笠”(申请号:91209689.6,定于92.4公告),其中卡接式折笠采用公母配合的卡接插杆和卡帽形式,具有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携带方便灵活等优点,现已经“江西省浮梁县新雨具厂”接产、试产后投放市场深得用户欢迎。为了能使一伞具有多种用途、以满足不同用户心理的需要,即吸取人们习惯的生活方式——用手支撑雨伞,又可以作伞帽用,且具有方便携带和使用灵活多用,本发明人在前项发明基础上作一改进,从而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手撑式和帽式的两用伞,是在原申请“折笠”专利基础上,增加一带手柄的伞杆并与折笠顶部的卡帽螺旋配合,实现及其方便地装、卸选用撑、笠中的任一形式。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撑、笠两用伞,由卡接式折笠1和一根带手柄的伞杆2组成,其特征在于伞杆2的顶端制成10-15毫米长的外螺丝3,而卡接式折笠1的伞顶上的卡帽4内部为一与伞杆顶端的外螺丝3相互配合旋合的内螺纹孔5,当使用手撑式伞时,只要将伞杆2插入卡接式折笠的空心插杆直至伞顶上的卡帽4的内螺纹孔5中旋紧固定,手握伞杆的手柄就可支撑折笠;反之,倒旋伞杆即可取出伞杆2,作折笠使用,所述的伞杆2可采用普通用折叠式伞杆或一般的直式伞杆,当采用折叠式时,取下的伞杆可放置袋中或盒中。
图1为撑、笠两用伞示意图。
由上可知,本实用新型即具有了折笠之优点,又具备普通伞之用途,具有设计合理、制作容易、使用灵活等优点,用户只需购一伞,便适于各种环境下使用,满足了各种用户心理要求,本产品具有较广泛的实用性,是一项对原发明的“折笠”更完美的改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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