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木器、玻璃用印花纸及其转贴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92106788.7 | 申请日: | 1992-11-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864A | 公开(公告)日: | 1993-08-04 |
| 发明(设计)人: | 王勇进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勇进 |
| 主分类号: | B44C1/175 | 分类号: | B44C1/175 |
| 代理公司: | 山东专利法律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井养 |
| 地址: | 250021 山东省济***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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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木器 玻璃 用印 及其 方法 | ||
1、一种用于木器、玻璃的贴花纸,其特征在于以聚乙烯醇缩丁醛的薄膜为印花载体,在聚乙烯醇缩丁醛的薄膜上,至少用一种以上染料或颜料制成的油墨印刷成各种图案的花纸,所说的染料从染料体系中选择,它至少在中性范围内是不易溶于水和醇的染料或颜料。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贴花纸的转贴方法,其特征在于常温下用一种有机溶剂在花纸的背面粘贴,所说的有机溶剂在操作条件下不溶解贴花上的染料或颜料,具体粘贴操作步骤包括:
a)在物体表面涂一层易挥发的有机溶剂;
b)将花纸的背面贴于物体表面上;
c)碾压花纸排除气泡;
d)自然凉干;
e)用有机溶剂去除印花空隙中的底膜。
3、按照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贴花纸,在转贴方法中所用的有机溶剂可以从甲醇、乙醇、丙醇中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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