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煤气燃烧母子灶无效
| 申请号: | 91232138.5 | 申请日: | 1991-12-10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2343U | 公开(公告)日: | 1992-11-18 |
| 发明(设计)人: | 李庄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庄林 |
| 主分类号: | F24C13/00 | 分类号: | F24C13/00 |
| 代理公司: | 航空工业部贵州管理局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吕景新 |
| 地址: | 561000 贵***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煤气 燃烧 母子 | ||
1、一种炉灶,特别是一种以煤作为燃料产生并燃烧煤气,提供烹饪用火,提供取暖、沐浴等用热水的煤气燃烧母子灶,分为母火眼和子火眼,由炉灶壳体(1)、热水包(3)、煤灰填料保温层(6)、耐火炉芯(8)、密封旋转拉手(10)、灰箱(11)、旋转拉手(12)、鼓风机(13)、烟囱(16)、炉盖及炉盘(18)、热水包出口(19)和炉条(21)组成,其特征在于:铸铁热水包(3)置于耐火炉芯(8)之上,其上为可随时取拿的煤气助燃圈(2)、母火眼,并与余焰喷口即子火眼(17)连通,耐火炉芯(8)的外部为与其上端连通的蒸汽包(4),加水口(5)自炉灶壳体(1)的外面与蒸汽包(4)连通,炉灶壳体(1)与蒸汽包(4)之间为煤灰填料保温层(6),灰箱(11)的周围为空气室(9),两根空气管(7)的两端分别通向空气室(9)和煤气助燃圈(2),烟囱(16)与余焰喷口(17)连通,在炉灶壳体(1)的后面留有更换耐火炉芯(8)的盖板(20)。
2、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煤气燃烧母子灶,其特征在于,灰箱(11)置于炉灶壳体(1)的中右下处、炉条(21)的下方,炉条(21)的上方居中为耐火炉芯(8),母火眼和余焰喷口即子火眼(17)的上面为炉盖及炉盘(18)。
3、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煤气燃烧母子灶,其特征在于,鼓风机(13)置于炉灶壳体(1)的左中下方的下层板(15)上并与空气室(9)连通,鼓风机(13)的外面为其上带有旋转拉手(12)的活动门(14),在炉灶壳体(1)的后面留有接沐浴和暖气的热水包出口(19)。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庄林,未经李庄林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1232138.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壁式自动输油液组合调味柜
- 下一篇:肩锁关节复位固定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