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安全点鞭器无效
申请号: | 91226039.4 | 申请日: | 1991-09-22 |
公开(公告)号: | CN2111511U | 公开(公告)日: | 1992-07-29 |
发明(设计)人: | 马志铁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志铁 |
主分类号: | F42B4/04 | 分类号: | F42B4/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52054***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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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安全 点鞭器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在点燃鞭炮时不会炸伤身体的安全装置。
现在人们燃放鞭炮时,通常是手拿燃烧物直接去点,特别是黑天,还需要借助其它光源,一但躲闪不及容易炸伤身体。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种在点鞭炮时不会炸伤身体的安全点鞭器,它能有效的避免鞭炮炸伤身体,并能为黑天燃放鞭炮提供照明。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由手柄、延长杆、夹子和电器部分组成的安全点鞭器。其手柄兼做电池盒,有一定长度的延长杆一端与手柄做成一体,并设有开关,另一端有夹子和旋上灯泡的灯座。
使用时握住手柄,将点鞭用的燃烧物夹在夹子上,如果是黑天可通过开关点亮灯泡,然后点燃鞭炮的捻子,这样既使人来不及躲闪,由于延长杆有一定长度,也不会炸伤身体。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
图1是安全点鞭器的剖面图。
图2是图1安全点鞭器沿A-A线的剖视图。
该点鞭器包括手柄兼做电池盒(3),延长杆(8)一端与手柄(3)做成一体并设有开关(4),另一端有夹子(9)和与夹子配合使用的平台(11)及能旋上灯泡的灯座(13)。电池盒盖(1)通过螺扣旋于电池盒(3)上,电池盒导片(2)用0、3公分的金属薄片制成,一端弯成弓形做电池盒的负极。电池盒的正极是一小圆形金属片(5)与导线(6)焊在一起组成。灯座(13)的正极由导线(6)与一小圆形金属片(10)焊在一起组成,灯座的负极由导线(7)与一弯成型的金属薄片(12)焊在一组成。使用时将电池盒(3)内装入电池,灯泡座(13)内旋上一聚光灯泡,将燃烧的香烟或其它燃烧物夹在夹子(9)上,握住手柄(3),如果是黑天可按下开关(4)使用灯泡照明,点燃鞭炮的捻子。这样既使来不及躲闪,由于延长杆有一定长度,也不会炸伤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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