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行灭火、消烟、灰渣分离烟具无效
| 申请号: | 91203909.4 | 申请日: | 1991-03-12 |
| 公开(公告)号: | CN2085163U | 公开(公告)日: | 1991-09-25 |
| 发明(设计)人: | 冯仁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冯仁生 |
| 主分类号: | A24F19/14 | 分类号: | A24F19/14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56520***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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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自行 灭火 消烟 分离 烟具 | ||
本实用新型为自行灭火、消烟、灰渣分离烟具,是人们日常吸烟用具。
人们日常吸烟中使用的烟灰缸或烟灰盒。在灭火时往往用手在烟缸上搓灭,或者将剩余的烟头放在烟缸(盒)中自行烧尽,余烟自由排放室内,这样既不安全又不卫生。同时,灰、渣混合,在清除烟渣时也就将烟灰一起倒掉。实际上纯净的灰烟可以用来作家庭花、草的杀虫剂和肥料。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实行全封闭式自行灭火、消烟,阻止烟头自由燃烧、排放烟雾造成的不安全和不利人体健康的因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抽烟时将烟灰拍进烟灰口,进入烟灰盒;烟头插入灭火管,将灭火管和烟渣室封闭,自行灭火;第二次烟头插入时将第一次的烟头推入烟渣室。这样依次循环,自行封闭灭火。烟头自行灭火时的余烟进入消烟器处理。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结构结合附图详述于后:
本实用新型由九个部分组成,即:1、底脚。2、底盘。3、烟灰盒。4、烟渣室。5、进灰口。6、灭火管。7、盖。8、进烟孔。9.消烟器。
底脚(1)高10毫米,围底盘(2)四周。
底盘(2)长100毫米,宽60毫米,后方为半园形。
烟灰盒(3)为半径40毫米的半园形,高40毫米,设在烟渣室(4)后方。
烟渣室(4)长50毫米,宽100毫米,高40毫米,固定在底盘上。
盖(7)长80毫米,宽60毫米,后方为半径30毫米的半园形,与烟灰盒和烟渣室上口吻合。后方半园形中间设一个漏斗式进灰口(5),靠烟渣室上方安两根灭火管(6),与烟渣室相通。
消烟器(9)高60毫米,宽80毫米,厚30毫米,内部采用蜂窝状砂心或多层木制格板进行消烟处理。后方中部开一进烟孔(8)与烟渣室相通。消烟器设在烟渣室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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