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液化气钢瓶残液助燃器无效
| 申请号: | 91201364.8 | 申请日: | 1991-01-23 |
| 公开(公告)号: | CN2089563U | 公开(公告)日: | 1991-11-27 |
| 发明(设计)人: | 王建兵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建兵 |
| 主分类号: | F17C7/04 | 分类号: | F17C7/04 |
| 代理公司: | 沙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南平,韩志刚 |
| 地址: | 43400***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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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液化气 钢瓶 助燃 | ||
本实用新型所涉及到一种燃料预蒸发装置,由其涉及到液化气残液气化装置。
目前,在国内许多家庭中均使用石油液化气罐,石油液化气罐内的液体的蒸发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如液体的质量,液体中的水份含量和温度等,因此液化气罐大多存在有使用一段时间后,内存留许多残液的缺陷。目前一般的处理方法是将液化气罐放在沸水中,使其内部的残液加热蒸发成气体,但气化率很低,再者是将残液直接倒掉,从而存有因倒残液引起火灾,爆炸伤人等恶性隐患。
申请号为89215049.1名为“电热钢瓶”的专利,是将钢瓶的结构加以改变,在其内部的底部增加一个杯状电热瓶嘴,通过采用嵌入的电热元件加热底部残液的方法,而使残液充分气化。此装置因要改变钢瓶结构电源线要从钢瓶内引出,所以对钢瓶的防爆、防泄等工艺要求都很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液化气残液助燃器,它通过发热元件发出的热量加热钢瓶底部,从而使瓶内的残液得以加热至汽化点,则残液可充分蒸发,达到倒出后在常温下用暗火也不能点燃之效果。
本实用新型技术解决方案为:液化气钢瓶残液助燃器其外壳体为中空的壳体,且外壳体可根据需要做成圆形、环形或矩形和其它易加工的型状,在壳体的中部空间内装有永磁体,永磁体的外观型状应与壳体的外观型状配套,壳体的空间内还装有外包绝缘层的发热体,其发热体可用PTC材料或其它有温度自限能力,无暗火等特点的材料制成,且外包绝缘层的发热体根据壳体的型状应均匀地分布在夹层空间内,发热体的一端与电源线相接。
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思想为:通过发热元件对钢瓶底部的加热,使钢内的残液大多数通过升温达到其汽化点,使其充分气化燃烧。该装置残液汽化率高,汽化时间短,热分布均匀,使用该装置处理后的残液,可消除因倒残液而引起的火灾,爆炸伤人等恶性事故。
实用新型的具体结构由以下的实施例及其附图给出。
图1:液化气钢瓶残液助燃器正视图。
图2:液化气钢瓶残液助燃器剖视图。
下面结合图1和图2详细说明依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具体装置的细节及工作情况。
将根据需要所做成的内空壳体(2)内装入永磁体(1),并在壳体(2)的四周夹层空间内均匀地装入外包有绝缘层(4)的发热体(5),发热体用PTC材料或其它有温度自限能力的材料制成,再将电源线(3)与发热体(5)相接,并将其引出壳体(2)之外,然后将助燃器放在钢瓶的底部,由于永磁体(1)的吸引力,则使得整个助燃器装置吸附在钢瓶的底部,然后接通电源使发热体(5)产生热量,通过热传导至钢瓶内,使得瓶内的残液得以加温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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