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民用液体燃料无效
| 申请号: | 91111787.3 | 申请日: | 1991-12-2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62158A | 公开(公告)日: | 1992-06-24 |
| 发明(设计)人: | 储春水;施初友;储兵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西省乐平县燃料厂 |
| 主分类号: | C10L1/02 | 分类号: | C10L1/02;C10L1/18 |
| 代理公司: | 江西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丁美芝 |
| 地址: | 333300***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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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民用 液体燃料 | ||
本发明涉及液体燃料,特别涉及家用液体燃料。
目前石油液化气供应紧张,以甲苯为主原料的87103037.5专利申请,其问题甲苯浓度过高,对环境有所污染。针对它的问题“新型安全液化气”申请号91102416.6公开了一种以粗甲醇及汽油为主原料的液化气代用品。这种液体燃料存在着与汽油机争燃料的问题。我国家用液体燃料主要是煤油,煤油比汽油价廉,但煤油存在着有气味,燃烧不完全,冒黑烟等问题。江西省没有石油资源,只有一个炼油厂,但林业化工比较发达,如何利用林化工付产品及成本低的烷基烃类燃油-煤油,组合成适合于家用的燃油,是一个有开发价值的课题。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解决已有技术存在的问题,利用林化工付产品及较高馏份烷基烃类化合物为主原料,研制成一种无污染,高热值,成本低的民用液体燃料。
本发明的目的以如下措施实现(本发明所用的配比均为重量份比,百分含量均为重量%):
本发明的燃油由A、B、C三组份构成,其配比为:A∶B∶C=80~98∶1~10∶1~10。
A组份、主料
(1)C1~C5醇基燃料油:50~70份,其中:
a.粗甲醇:40~80%,
b.工业酒精(可含水15~20%):19~40%,
c.杂醇油:1~20%。
(2)烷基烃类燃料油:30~50份,其中:
a.石脑油:50~80%,
b.煤油:20~50%。
B、组份溶剂:
(1)丙酮:50~70份,
(2)乙醚:30~50份。
C、组份燃油添加剂:
(1)表面活性剂: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和/或吐温,10~20份,
(2)氧化剂:H2O2/或Na2O210~50份,
(3)除味剂:莰酮-[2](樟脑精):0.3~1.2份,
(4)消烟剂:二茂铁:1~5份,
(5)增热值剂:蔗糖和/或糖稀10~50份,
(6)促燃剂:KMnO4和/或NaMnO4和/或Ca(MnO4)21~5份。
本发明的液体燃料制作工艺按公知技术如下实施:
本发明的主原料之一醇基燃料油由林业化工厂,把树枝、树叶等废料经水解得到水解糖液,该水解糖液经发酵、粗馏、精馏及分馏分别得到甲醇,工业酒精及杂醇油。另一主原料烷基烃类燃料油是石油化工厂的产品:石脑油、煤油。石脑油可直接混入产品。煤油经过活性白土过滤、脱色,再经加H2O2和/或Na2O2氧化反应。把上述主原料油混合后加入溶剂及表面活性剂后充分搅拌均匀,使之充分乳化成乳液,再边搅拌边加入其它添加剂使之完全互溶,得到一种浅棕色透明均一的液体。
本发明的民用液体燃料经江西省分析测试研究所测定,其性能为:热值≥7000大卡/公斤的液体。本发明的燃料使用专门灶具(已分案申报实用新型专利)作燃烧试验,燃烧产物经江西省环境保护研究所分析,其中SO2为0.099~0.145毫克/米3,CO1.42~3.22毫克/米3。空气中甲醇含量<0.007克/升,经专家评定均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及环保规定。是一种较理想的无污染,高热值,低成本的民用液体燃料。
下面结合实施例进一步说明本发明:
实施例1:
本发明实施例的液体燃料组成:
A、组份主料90份,其中:
(1)C1~C5醇基燃料油:60份,其中:70%粗甲醇,20%工业酒精,10%杂醇油。
(2)烷基烃类燃料油:40份,其中:70%石脑油,30%煤油。
B、溶剂:5份,其中60份丙酮及40份乙醚。
C、燃油添加剂:5份,其中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15份,H2O240份,莰酮1份,二茂铁3份,蔗糖39份,KMnO4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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