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再加工铁路车辆轮对的轮子的车底不推出车削车床无效
| 申请号: | 91101333.4 | 申请日: | 1991-02-2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743C | 公开(公告)日: | 1995-03-01 |
| 发明(设计)人: | 德克·布林克曼;乌韦·莱特洛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赫舒机器制造德国股份公司 |
| 主分类号: | B23B5/32 | 分类号: | B23B5/32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林道棠 |
| 地址: | 联邦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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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再加 铁路车辆 轮对 轮子 车底 推出 车削 车床 | ||
1、用于再加工铁路车辆轮对的轮子的车底轮对不推出车削的车床,带有两套分别配设给轮对的一个轮子的机组,每个机组具有一个机座、一个刀架、一个轴承支承装置、两个可压靠在轮对中之一个轮子上的摩擦轮和一个摩擦轮支架,每个摩擦轮支架的两个摩擦轮中至少一个是可驱动的,并且每个摩擦轮支架可围绕一条在车底不推出车削轮对的车床的中央平面内可移动的摆动轴线摆动,其特征在于,在每个摩擦轮支架(40、41)上铰接两个成对的压紧装置(58、59,60、61),这些压紧装置相对于相关的摆动轴线(42、43)产生相反方向作用的转矩。
2、按权利要求1的车底轮对不推出车削的车床,其特征在于,每条摆动轴线(42、43)水平设置并垂直可动。
3、按权利要求1和2的车底轮对不推出车削的车床,其特征在于,每条摆动轴线(42、43)是一个摩擦轮支架(40、41)的两个摩擦轮(36、37、38、39)的轴(45、46、47、48)的对称轴线。
4、按权利要求1和2的车底轮对不推出车削的车床,其特征在于,每个压紧装置(58、59、60、61)由气动波纹管式气缸(64、65、66、67)和杠杆传动装置(68、69、70、71)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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