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烟草加工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91101190.0 | 申请日: | 1991-02-2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181A | 公开(公告)日: | 1991-09-04 |
| 发明(设计)人: | 巴里·S·法格 | 申请(专利权)人: | R.J.雷诺兹烟草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4B15/24 | 分类号: | A24B15/24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吴惠中 |
| 地址: | 美国北卡***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烟草 加工 方法 | ||
本发明涉及烟草、尤其涉及一种改变烟草材料特性的加工方法。
如卷烟等的大众吸烟制品,具有一大致上为圆形的杆状结构,并包括一卷用纸包卷的可吸材料,如切成碎丝的烟草材料(即切丝填料形式的烟草材料),由此形成一个烟草杆。人们希望所制的卷烟具有一圆柱状的过滤元件,该过滤元件与烟草杆形成直线关系。通常,过滤元件包括有由衬垫(衬套)包装纸包卷的醋酸纤维束,并用包头材料(过滤元件包装材料)围绕而与烟草杆连接。
烟草在被用于制造卷烟之前经过多种加工步骤。往往烟草被加以化学或物理的处理,以改善烟味及其抽吸性能。在某些情况下,人们希望从烟草中有选择地去除某些成份,譬如尼古丁。人们提出了许多旨在从烟草中去除尼古丁的加工方法。第280817号欧洲专利和第4,744,375号Denier等人的美国专利中叙述了很多这类加工方法。另一种从烟草去除尼古丁的加工方法揭示于申请号323699的欧洲申请专利中。
人们期待一种能充分并有效地改变烟草的成份或化学性质的、特别是能从烟草材料中有选择地去除某些成份的加工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改变烟草材料特性的加工方法。具体地说,该加工方法包括:最好是在不改变许多该烟草材料的基本物理特性的条件下,去除、然后再重新分配烟草材料中的某些组份。在更好的实施例中,该加工方法包括改变烟草材料的化学性质(例如,通过从一种烟草材料中去除至少一种经选择的成份和/或加上至少一种经选择的成份至烟草材料中)。
在一个方面,本发明的加工方法包括用一种萃取溶剂萃取烟草材料,从而制备经萃取过的烟草材料。该被萃取过的烟草材料是不溶于该溶剂的烟草材料部分,该材料被与溶剂及被溶剂萃取的烟草萃取物分离开来,该加工方法也包括通过用一种萃取溶剂萃取烟草材料而制备烟草萃取物。该烟草萃取物的化学组份最好接着被改变以提供一种加工过的烟草萃取物。在一个更佳的实施例中,此加工过的烟草萃取物由从该萃取物中去除至少一种经选择的烟草成分和/或加入至少一种经选择的物质到该萃取物中而获得。此烟草萃取物,萃取溶剂和被萃取过的烟草材料互相接触。通常,烟草萃取物制备在萃取溶剂之中,而此萃取物和溶剂与被萃取过的烟草材料接触。这样,就获得了一种(1)溶剂,(2)烟草萃取物和,(3)被萃取过的烟草材料的混合物。混合物中的溶剂重量为混合物中的被萃取过的烟草材料重量的三倍以上。此被萃取过的烟草材料从烟草萃取物和溶剂的一预定部分中被分离出,所形成的溶剂,烟草可萃取物以及被萃取过的烟草材料的混合产物中,溶剂含量通常具有混合物总重量的至少60%左右。然后,至少一部分溶剂被从所形成的混合物中分离出去。
另一方面,本发明的加工方法包括如前所述的被萃取过的烟草材料及烟草萃取物的制备。该加工方法还包括使烟草萃取物、萃取溶剂和被萃取过的烟草材料互相接触,以获得一个(1)溶剂,(2)烟草萃取物,和(3)萃取过的烟草材料的混和物。该混和物中的萃取物,其重量大于先前从该烟草材料中分离出来的萃取物的重量。该混和物通常包括,占该混和物内的烟草可萃取物和溶剂总重的约5-40%的烟草萃取物可萃取物(例如,烟草萃取物)。萃取过的烟草材料被从烟草萃取物和溶剂的一预定部分中分离,由此产生的溶剂、烟草可萃取物及萃取过的烟草材料的混和物中,溶剂含量通常具有该混和物总重的约60-90%。然后,至少一部分该溶剂被从所产生的混和物中分离。
本发明的加工步骤最好进一步包括使用萃取溶剂再萃取一定数量的烟草材料,以再制取一定数量的在溶剂中的萃取过的烟草材料和一定数量的烟草萃取物。在更佳的实施例中,此另外数量的烟草萃取物的化学成份被改变,以获得一加工过的萃取物;而此加工过的萃取物与从先前加工过的萃取过的烟草材料中分离出来的烟草萃取物和溶剂接触。所产生的、萃取溶剂中的加工过的烟草萃取物接着与另外数量的萃取过的烟草材料接触,以提供一个(1)溶剂,(2)烟草萃取物,和(3)萃取过的烟草材料的混和物。
这样的混和物包括预定量的溶剂,烟草可萃取物和萃取过的烟草材料。这种加工步骤可继续下去,以改变一个不定量(如一个不定的批量数)的烟草材料的化学成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R.J.雷诺兹烟草公司,未经R.J.雷诺兹烟草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1101190.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