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台灯无效
申请号: | 90224963.0 | 申请日: | 1990-12-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85022U | 公开(公告)日: | 1991-09-18 |
发明(设计)人: | 刘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宇 |
主分类号: | F21S1/12 | 分类号: | F21S1/12 |
代理公司: | 株洲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刚 |
地址: | 湖南省株洲***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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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台灯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台灯。
现有台灯灯罩、灯座大多采用塑料、有机玻璃、玻璃或金属制作,缺乏天然美、自然美。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采用天然物料制作灯罩、灯座的台灯,而富于天然美感。
本实用新型是以下述方式实现的,本台灯的灯罩、灯柱、灯座包括框架和包蒙物,框架用竹、木、塑料或金属制成,包蒙物由竹片、竹篾、藤皮或草编制成,包蒙物再固定在框架上。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天然物料制作而富有天然美感,既是灯具,又具有较强的装饰性,一定程度上还可降低成本。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由以下的附图给出,图1是一种灯座框架示意图,图2是一种编织图案包蒙物示意图,图3是一种编织图案包蒙物示意图。
下面结合附图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情况,参见附图,在用竹、木、塑料或金属制成的灯座、灯罩框架(1)内装有开关线路、灯头、灯泡及其他附件,用竹篾、藤皮、草编一类物料编织成相同形状的包蒙物(2)固定在框架上,开关一类突出物处,包蒙物上相应点留出缺口,在采用刚性好的物料如竹片制作灯座、灯罩、包蒙物是与框架合为一体的,即不需另制框架。
采用上述两种方式制作台灯完毕,均在外表面刷上合适的涂料如轻漆之类,以增加装饰效果。显然,本实用新型可有各种不同造型,以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要,而附图只画出一种简单情形,本实用新型的灯罩结构也可试用于其他灯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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