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日光灯废管再利用的镇流器电路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0222125.6 | 申请日: | 1990-10-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81625U | 公开(公告)日: | 1991-07-24 |
发明(设计)人: | 何登田;陶世礼 | 申请(专利权)人: | 何登田;陶世礼 |
主分类号: | H05B41/16 | 分类号: | H05B41/16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曹济洪 |
地址: | 台***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日光灯 再利用 镇流器 电路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日光灯管再利用的镇流器电路装置,尤其涉及一种特殊设计的电路装置,可使报废的灯管再次利用,并于灯管点亮过程中不产生闪烁现象。
习用的日光灯装置,多数是以一镇流器线圈配合起动器来将日光灯管两端的钨丝加热,使产生电离子,并配合萤光粉的特性,使日光灯产生亮度,这类装置虽然普遍应用于一般的照明设备上,但仍然存在有若干缺点,例如起动器于长期使用后产生的无间断性跳脱现象,将使日光灯管两端的钨丝处于常亮或不亮,因而无法正常工作;另外,日光灯管在时常启闭的状态下,将造成钨丝附近萤光粉破坏现象,而使灯管不易点亮;当产生上述情形时,即必须更换新品,而报废的旧管,若无适当的处理,则将产生环境污染问题;创作人有鉴于此,于是经不断的研究、试验及改良,终于成功的创作了此一日光灯管再利用的镇流器电路装置,藉此装置将可达到瞬间起动点亮日光灯管,而无闪烁现象的状态,并且不必再用起动器,也不需加热钨丝,且废管也可再次使用,增加灯管的使用寿命,这种改良确可解决目前习用日光灯管的种种缺点和提高物品使用时数,实为一极具创新功能的实用设计。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主要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日光灯废管再利用的镇流器电路装置,以使日光灯管能于瞬间起动,而无闪烁的现象。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种不必使用起动器,也不须加热钨丝的装置,使废管可再使用。
上述装置是由二组晶体管开关,二个电容器及二组充电回路,以产生2倍于电源电压的脉动电压,用以点燃日光灯,并由谐振电路的衰减振荡而使后续输出的电压维持在灯管电压值;为了能更深刻的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及其它目的,现参照附图详述如下: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电路图。
图中的标号说明:
1 端点 2 端点
3 端点 4 端点
5 端点
C1、C2 电容器
GB1、GB2 晶体管
RB1、RB2 电阻
L 电感器
R 日光灯管
请参阅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主要是由晶体管GB1、GB2、电容器C1、C2、电阻RB1、RB2、电感器L、以及日光灯管R等组件所构成;其中,整个电路包含有五个端点,端点1及端点2为交流电输入端,端点1上接有电容器C1的正端以及电阻RB1的另端接至晶体管GB1的基极,端点2上则接有晶体管GB2的射极、电容器C2的正端、电感器L的一端以及电阻RB2的负端,该电阻RB2的另端则接至晶体管GB2的基极,端点3上则接有晶体管GB1的集电极、电容器C1的负端以及晶体管GB2的射极,端点4则接有晶体管GB2的集电极、电容器C2的负端以及日光灯管R的另端,整个电路结构形成二组充电回路及一组谐振回路,其动作原理说明如后:当端点1及端点2之间加上交流电时,若端点1为正、端点2为负,则晶体管GB1导通,晶体管GB2截止即互补状态,端点1、3、2形成预充电回路,将电容器C1预充电到端点1、2上的端电压V12,端点2为正,端点1为负,则晶体管GB1截止,晶体管GB2导通,端点2、4、3、1形成回路,电容器C1上的端电压与来自电源的电压V12叠加,向电容器C2充电,则在端点2、4上将获得2倍于电源电压的瞬时值,此一瞬时电压为脉动电压,该脉动电压向电感器L及日光灯管R放电,使日光灯管瞬时点亮,此时将有一放电电流,流经电感器L,因此在电感器L上将产生阻抗,而使电流受扼制,由于电容器C2与电感器L及日光灯管R形成并联谐振回路,因此电容器C2在放电过程中会形成衰减振荡,故而在日光灯管点亮过程中不致于产生闪烁现象;由于本实用新型的点燃日光灯管方式并非以传统加热钨丝方式进行,而是以瞬间脉动电压起动,再持续供以正常电压,因此,即使是钨线烧断受损的废管也可使用此装置使它再度正常使用,而达到废物利用的效果。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在实例实施下,将具有瞬间起动发光、废管再利用、不需起动器等诸多优点,其在结构形式上有一定的独创性,且具显著的功效。
但以上参照附图所作的说明,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大凡本领域内熟悉这种技术的专业人士,依据下列权利要求书所述的电路结构、特征及其精神范畴内,所作简单修改的等效实施,均应包括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中。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何登田;陶世礼,未经何登田;陶世礼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0222125.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