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非撞击型无键夹头无效
申请号: | 90109953.8 | 申请日: | 1990-12-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046C | 公开(公告)日: | 1997-06-04 |
发明(设计)人: | 罗伯特·O·赫夫;保罗·T·乔丹;威廉·F·福克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耶各夹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B31/10 | 分类号: | B23B31/1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恒康 |
地址: | 美国特***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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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撞击 型无键 夹头 | ||
1.一种用于具有一可旋转的驱动轴(杆、柄)的手动或电动驱动器的夹头,该夹头由下列部分组成:一具有一前部和一后部的圆柱形主体件,一位于所述前后部间的第一环形槽,所述后部具有一与所述驱动器的所述驱动轴(杆、柄)相配合的轴孔,所述前部具有一轴孔和一组穿过那里的倾斜通道,所述倾斜通道与所述轴孔和所述第一环形槽相交,一组可滑动地位于各所述倾斜设置的通道内的夹爪,每一所述夹爪的一侧具有一夹爪面而另一侧具有螺纹,一对开螺母可旋转地安装于所述环形槽内且与所述夹爪上的所述螺纹相啮合,一大致上为圆筒形的前套筒件固定在所述对开螺母上并套在所述主体件的所述前部上,一轴承止推环固定在所述主体件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对开螺母其上具有一第一轴承座圈,所述止推环其上具有一与所述第一轴承座圈并列的第二轴承座圈,一抗摩擦轴承位于所述第一和第二轴承座圈之间,一组夹爪都是相同的,且所述夹爪的螺纹具有较细的螺距。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头,其特征在于还进一步包括一固定在所述主体件的所述后部上基本上是圆筒形的后套筒件。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头,其特征在于螺纹的螺距为每英寸32螺牙(纹)。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套筒件由结构塑料制成。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夹头,其特征在于抗摩擦轴承为一滚珠轴承。
6.一种用具有一可旋转驱动轴(杆、柄)的手动或电动驱动器的夹头,该夹头由下列部分组成:一具有一前部和一后部的圆柱形主体件,一位于所述前后部间的第一环形槽,所述后部具有一与所述驱动器的所述驱动轴(杆、柄)相配合的轴孔,所述前部具有一轴孔和一组穿过那里的倾斜通道,所述倾斜通道与所述轴孔和所述第一环形槽相交,一组可滑动地位于各所述倾斜通道内的夹爪,每一所述夹爪的一侧具有一夹爪面而另一侧具有螺纹,一对开螺母可旋转地安装于所述环形槽内且与所述夹爪上的所述螺纹相啮合,一大致上为圆筒形的前套筒件固定在所述对开螺母上并套在所述主体件的所述前部上,一轴承止推环固定在所述主体件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对开螺母具有一第一轴承座圈,所述止推环其上具有一与所述第一轴承座圈并列的第二轴承座圈,一抗摩擦轴承位于所述第一和第二轴承座圈之间,所述轴承止推环具有对准所述夹爪的孔,且其形状可与所述夹爪的螺纹面啮合。
7.一种用于具有一可旋转驱动轴(杆、柄)的手动或电动驱动器的夹头,该夹头由下列部分组成:一具有一前部和一后部的圆柱形主体件,一位于所述前后部间的第一环形槽,所述后部具有一与所述驱动器的所述驱动轴(杆、柄)相配合的轴孔,所述前部具有一轴孔和一组穿过那里的倾斜通道,所述倾斜通道与所述轴孔和所述第一环形槽相交,一组可滑动地位于各所述倾斜通道内的夹爪,每一所述夹爪的一侧具有一夹爪面而另一侧具有螺纹,一对开螺母可旋转地安装于所述环形槽内且与所述夹爪上的所述螺纹相啮合,一大致上为圆筒形的前套筒件固定在所述对开螺母上并套在所述主体件的所述前部上,一轴承止推环固定在所述主体件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对开螺母具有一第一轴承座圈,所述止推环其上具有一与所述第一轴承座圈并列的第二轴承座圈,一抗摩擦轴承位于所述第一和第二轴承座圈之间,在所述对开螺母的圆周表面具有轴向锯齿。
8.一种用于具有一可旋转驱动轴(杆、柄)的手动或电动驱动器的夹头,该夹头由下列部分组成:一具有一前部和一后部的圆柱形主体件,一位于所述前后部间的第一环形槽,所述后部具有一与所述驱动器的所述驱动轴杆(杆、柄)相配合的轴孔,所述前部具有一轴孔和一组穿过那里的倾斜通道,所述倾斜通道与所述轴孔和所述第一环形槽相交,一组可滑动地位于各所述倾斜通道内的夹爪,每一所述夹爪的一侧具有一夹爪面而另一侧具有螺纹,一对开螺母可旋转地安装于所述环形槽内且与所述夹爪上的所述螺纹相啮合,一大致上为圆筒形的前套筒件固定在所述对开螺母上并套在所述主体件的所述前部上,一轴承止推环固定在所述主体件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对开螺母具有一第一轴承座圈,所述止推环其上具有一与所述第一轴承座圈并列的第二轴承座圈,一抗摩擦轴承位于所述第一和第二轴承座圈之间,在所述对开螺母的圆周表面具有轴向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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