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花岗石火烧板的加工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90100468.5 | 申请日: | 1990-01-2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115A | 公开(公告)日: | 1990-10-17 |
| 发明(设计)人: | 梅光绍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省三门县花岗大理石厂 |
| 主分类号: | B28D1/00 | 分类号: | B28D1/00 |
| 代理公司: | 浙江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官明 |
| 地址: | 3171***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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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花岗石 火烧 加工 方法 | ||
1、花岗石火烧板的一种加工方法,首先将天然花岗石锯成板材,对板材表面经过初磨,初磨后放在固定架上,再对初磨后的表面进行火焰喷烧,其特征在于火焰喷烧采用乙炔、氧气、喷枪,火焰在板面上均匀地移动,移动速度为每秒钟120~250毫米,喷枪口与板面的距离是20~40毫米,并互相成倾角,火焰的温度为800~1000℃,火焰喷烧前对板材先进行喷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花岗石火烧板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火焰喷烧时,将花岗石板材厚度的三分之一浸入水中。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花岗石火烧板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气温在15℃以下时,火焰喷烧前对板材可不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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