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振动锤新型导向装置无效
申请号: | 89214285.5 | 申请日: | 1989-07-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58188U | 公开(公告)日: | 1990-06-13 |
发明(设计)人: | 常乃麟;周梅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市机械施工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11/00 | 分类号: | E02D1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建筑工程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朱琨,朱俊贤 |
地址: | 北京市南礼***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振动 新型 导向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般机械工程技术领域。
振动沉拔桩装置的振动力来源于振动锤,振动锤的运动方向依赖于导向装置。导向装置应只使振动锤沿打桩机挺杆导轨作垂直运动。可是,由于振动锤的剧烈振动,致使导向装置与挺杆导轨之间的磨损常常非常严重。所以如何减少这种磨损便成为振动锤导向装置的技术关键。
我国现有的导向装置如图1所示。半园形的导向瓦(一般为普通碳素钢)与振动器刚性连接,导向瓦与挺杆导轨的配合为滑动配合。施工时,振动锤在起吊钢丝绳的作用下,沿挺杆导轨垂直升降。由于振动锤的剧烈振动,导向瓦与挺杆导轨之间产生严重磨损,伴随着产生高温,这不仅加剧了磨损,有时甚至使导向瓦与挺杆导轨产生胶合,造成烧损。针对这一问题,有的单位将导向瓦的材料改为铸铁。但实践证明,这一改变对挺杆导轨的磨损,并无显著效果,而导向瓦的消耗量仍然很大,尤其挺杆导轨磨损后的修复更需大量的费用和时间。另外,有的单位用导轮代替导向瓦,如图2所示。导轮与振动器刚性连接。可是,由于导轮与挺杆导轨的接触是点接触,改变了导向瓦与挺杆导轨的面接触状态,加大了挺杆导轨的压应力 常使挺杆导轨产生局部变形,影响正常生产。对此,有的单位在导轮的轮缘与轮毂之间加设橡胶垫,这在实践中又出现了导轮极易脱出的事故。排除上述事故,工人劳动强度大,费时间,有时甚至影响工程进度。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振动锤新型导向装置,随动导架由振动器上的吊耳以钢丝绳悬吊着,随动导架梯形横截面的两侧被装在振动器上的两个导向轮卡靠着,随动导架上装有两副导向瓦,导向瓦与挺杆导轨滑动配合。
新型导向装置的具体实施方案如图3所示。
随动导架(6)为普通钢板制成,其两侧边的横截面为梯形,梯形的两侧被刚性连接在振动器(2)的两个导向轮(7)卡靠着,如剖面A-A所示。隔振器 吊架(1)上焊有吊耳(3)。吊耳(3)悬挂有钢丝绳(4)。随动导架(6)上装有两对导向瓦(5),与挺杆导轨(9)滑动配合靠上部的一个导向瓦是可拆装的,以便于安装。在施工时,由于导向轮(7)的轮缘卡靠着随动导架(6)的梯形截面的两侧,所以振动锤只能上下移动,不能在水平方向滑出;而导向轮(7)相对随动导架(6)的快速往复运动,其运动副为滚动摩擦,这就大大减轻了二者之间的磨损。这样,随动导架(6)也就不会发生剧烈的振动,从而导向瓦(5)对挺杆导轨(9)的磨损就是很轻微的了。
导向轮(7)的位置由钢丝绳(4)的长度而定。而后者以隔振器弹簧在沉桩和拔桩引起变形后导向轮(7)仍不脱出随动导架(7)为限。
随动导架(6)两边的下部设有限位档板(8)。限位档板(8)的上侧装有橡胶垫。沉 桩时,有时随动导架(6)可能瞬时被卡住。这时,导向轮(7)在随振动锤下降的时候稍稍碰动限位档板(8)就会使随动导架(6)马上恢复正常,随振动锤而上下滑动。
现在的导向轮轴端为螺母锁紧,实际上经常锁不紧,发生松脱。本实用新型的导向轮(7)轴端用两个半园卡板(10)卡在轴(11)槽内,如图4所示。这样就避免了松脱。
采用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1.随动导架(6)通过钢丝绳(4)连接在隔振器吊架(1)上,只随振动锤作用直往复运动。运动副为滚动摩擦。随动导架(6)不产生剧烈振动,对挺杆导轨(9)也几乎不产生磨损,避免了现有导向装置常见的严重磨损和烧损。
2.导向轮(7)与振动器(2)刚性连接,故不易脱出。
3.随动导架(6)的刚性很好,不致产生局部变形而影响正常生产。
4.本实用新型采用一对导向轮(7),并有导向轮(7)对随动导架(6)及导向瓦(5)对挺杆导轨(9)的两级导向,使桩管有较大的自由度。所以在沉拔桩时即使桩偶然发生偏斜,也不致对导向装置产生附加荷载。
5.随动导架(6)通过钢丝绳(4)与振动器(2)连接,省掉过去用的一套起吊装置,而且还保证了随动导架(6)与振动器同步运动。
图1.我国现有的导向装置。
图2.用导轮的导向装置。
图3.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示意图。
图4.导向轮轴端半圆卡板锁紧图。
图5.是图3的A-A剖面图。
图6.是图4的I节点大样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市机械施工公司,未经北京市机械施工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89214285.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