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焦炉气的脱硫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89107772.3 | 申请日: | 1989-10-1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950C | 公开(公告)日: | 1993-03-03 |
| 发明(设计)人: | 彼得·迪米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克鲁普科普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01D53/34 | 分类号: | B01D53/34;B01D53/14;C10K1/12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樊卫民 |
| 地址: | 联邦德***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焦炉 脱硫 方法 | ||
1、低压焦炉气的脱硫方法,用此方法,在脱硫前从气体中除去氨以及一些有机杂质(焦油、萘和苯),其特征在于:通过一个碳酸钾洗涤器将气体脱硫至0.2至0.5克H2S/标准米3气体,接着在一个Stretford洗涤器中精脱硫至2至5毫克H2S/标准米3气体,把碳酸钾洗涤器中产生的富集H2S的酸气以及Stretford洗涤器中产生的元素硫共同在一硫酸设备中或Claus设备中进行加工。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从在Stretford洗涤器内循环的洗涤溶液中放出一部分洗涤液,这部分洗涤液被送回气体冷凝工序,或被添加到进入炼焦炉前的炼焦煤中。
3、按权利要求1和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从Stretford洗涤法的氧化器排出的空气在硫酸设备中或在Claus设备中一起用作燃烧空气。
4、按权利要求1和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在硫酸设备中和Claus设备中产生的余热蒸汽在前面的工序中,特别是为回收用过的碳酸钾溶液一同使用。
5、按权利要求1和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Claus设备中产生的剩余气体添加到进入碳酸钾洗涤器之前的焦炉气中。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克鲁普科普斯有限公司,未经克鲁普科普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89107772.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