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二唑啉酮除草剂无效
| 申请号: | 89105542.8 | 申请日: | 1989-08-0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584A | 公开(公告)日: | 1990-03-21 | 
| 发明(设计)人: | 米歇尔·托马斯·克拉克;安·詹姆斯·吉尔莫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际壳牌研究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7D271/07 | 分类号: | C07D271/07;A01N43/82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孙令华 |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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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二唑啉酮 除草剂 | ||
1、一种用通式Ⅰ表示的噁二唑啉酮化合物:
式中R1代表烷氧基羰基烷基基团。
2、权利要求1的化合物,其中R1代表(C1-4烷氧基)羰基(C1-4烷基)。
3、权利要求2的化合物,其中R1代表(C1-2烷氧基)羰基(C1-2烷基)
4、权利要求3的化合物,其中R1代表乙氧基羰基甲基或1-(乙氧基羰基)乙基。
5、一种制备权利要求1~4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通式Ⅰ的噁二唑啉酮化合物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使下面的通式Ⅱ的化合物在碱的存在下在溶剂中与一种通式为R1-Y的化合物进行反应:
在通式R1-Y中,R1的定义与权利要求1~5中任一权利要求相同,Y代表离去基团。
6、任一种用权利要求5的方法制得的用通式Ⅰ表示的化合物。
7、一种除草组合物,含有权利要求1~4中任一权利要求或权利要求6所述的通式(Ⅰ)化合物和至少一种载体。
8、权利要求1~4中任一权利要求或权利要求6所述的化合物或权利要求7的组合物的防止杂草生长的应用。
9、一种防止杂草在某位置生长的方法,该方法是用权利要求1~4中任一权利要求或权利要求6所述的化合物或权利要求7的组合物处理该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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