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人造晶体彩画的制作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88100606.8 | 申请日: | 1988-03-0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394C | 公开(公告)日: | 1993-10-13 |
| 发明(设计)人: | 张子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子云 |
| 主分类号: | B44D2/00 | 分类号: | B44D2/00;B44D7/00;B44D5/00;B44C3/02;B44C5/00;//B44F908B44F106 |
| 代理公司: | 广东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安逸 |
| 地址: | 519000 广东省珠***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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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人造 晶体 彩画 制作方法 | ||
1、一种人造晶体彩画的制作方法,是以不饱和聚酯树脂为基体制作的,其特征是:
a.将不饱和聚酯树脂与引发剂、促进剂、防老化剂按18~25∶0.9~1.25∶0.54~0.75∶2.7~3.75的重量比例调匀,加温到95~125℃,在模具上浇注一底层,固化后作表层,
b.用25ml-35ml酒精与1.7-3.5克二甲苯磺酸钠混合液涂于画面,将画面贴在表层上,加温至画面干燥,画面色彩显影移植于表层面上,
c.再按上述配方浇注一层不饱和聚酯树脂于表层上,待其固化后修正边角,平压定型。
2、如权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模具是不锈钢板或钢化玻璃板制成。
3、如权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征是在制作家具的装饰面板时,应在权利要求1的配方中加总重量的8~12%的酯类增韧剂,1.8~2.5克阻燃剂十溴联苯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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