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钢无效
| 申请号: | 87102168.4 | 申请日: | 1987-02-1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794B | 公开(公告)日: | 1991-02-27 |
| 发明(设计)人: | 赛斯特米尔·兰格;鲁茨·梅伊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赛森钢股份公司 |
| 主分类号: | C22C38/50 | 分类号: | C22C38/50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刘征 |
| 地址: | 联邦德国杜伊***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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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钢 | ||
1、一种奥氏体晶粒大小为ASTM6或更大的连续铸钢,其特征在于其化学成分为:
0.32%~1.0%的碳,
0.20%~3.0%的锰,
2.0%以下的硅,
最多含0.05%的磷,
最多含0.05%的硫,
0.002%~0.008%的氮,
0.015%~0.08%的锆,
0.10%~0.10%的铝,
其余的成分有铁和不可避免的杂质,锆与氮的比例是7∶1至10∶1。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其特征在于:锰的含量为0.20%~1.20%。
3、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钢,其特征在于:锰的含量为0.40%~1.0%。
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其特征在于:它包含0.41%~1.0%的碳,
0.20%~2.0%的锰,
0.5%以下的硅,
0.002%~0.0065%的氮,
0.015%~0.08%的铝,
0.015%~0.065%的锆
其余的成分有铁和不可避免的杂质。
5、按照权利要求4所述的钢,其特征在于:锰的含量为0.20%~1.20%。
6、按照权利要求5所述的钢,其特征在于:锰的含量为0.40%~1.0%。
7、按照权利要求1~6所述的钢,其特征在于:
它包含:3.5%以下的铬,
3.5%以下的镍,
0.5%以下的钼。
8、按照权利要求7所述的钢,其特征在于:它包含0.05%~1.5%的铬和0.05%~1.5%的镍。
9、按照上述任何权利要求所述的钢,其特征在于:这种钢作为成品材料其组织状态为经过淬火和回火处理的组织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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