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强化生化处理酚氰废水的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87100532 | 申请日: | 1987-01-26 |
| 公开(公告)号: | CN87100532A | 公开(公告)日: | 1987-09-16 |
| 发明(设计)人: | 曾锦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冶金工业部鞍山焦化耐火材料设计研究院 |
| 主分类号: | C02F3/00 | 分类号: | C02F3/00;C02F3/34 |
| 代理公司: | 冶金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孙莉娟 |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强化 生化 处理 废水 方法 | ||
1、一种用投加葡萄糖生长素强化生化处理酚氰废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除了保证废水中酚、氰化物、硫氰化物的去除率之外,为了提高废水中的污泥浓度,防止污泥膨胀、上浮、流失并提高COD、硫化物的去除率,所以在投加葡萄糖生长素的同时还投入类似于氧化铁粉这样的添加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处理的废水可以是工业上任何含酚氰废水,尤其是焦化工业中来源于剩余氨水、粗苯工段分离水(需经除苯预处理)、焦油和粗苯精制分离水(需经除油预处理)、煤气终冷排污水等含酚氰废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葡萄糖生长素的投加量是3~4(mg/L)。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投入的氧化铁粉添加剂适量,以MLVSS/MLSS在0.4~0.7范围内为准。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从沉淀池出来的、生化处理后的废水应保证溶解氧(DO)=2.5~3.5mg/L。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生化处理过程中,活性污泥回流比应保持在200~300%为宜。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处理的废水PH值在6.5~8.5范围内为佳。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处理的废水COD进口值<800mg/L、COD的去除容积负荷为1.5~2.5kgCOD/m3d时,处理效果最佳。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处理的废水温度在15~32℃范围内为宜。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冶金工业部鞍山焦化耐火材料设计研究院,未经冶金工业部鞍山焦化耐火材料设计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8710053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叶栅式淘米斗
- 下一篇:电解液中加催化剂的极板化成方法





